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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巩固脱贫成果〔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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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7号 关于呈报《鲁山县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0-30         浏览次数:

鲁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关于呈报《鲁山县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财

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鲁山县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鲁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市级同意,现予以上报,请审查。

特此报告

附件:鲁山县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20211030

2021年鲁山县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到位的整合资金规模,《鲁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鲁农领〔2021〕8号的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整合资金调整情况

8月份报备方案《鲁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鲁农领〔20218号)2021年计划安排统筹整合项目423个,资金74600.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913.31万元,省级资金27901.21万元,市级资金7836.46万元,县级资金7950.01万元。

由于上级下达我县可统筹整合资金较去年减少,截至目前比2020全年上级下达我县统筹整合资金总规模减少了21759万元,且部分项目受疫情、灾情影响,导致项目本年度已不具备施工条件、或项目已不能按原计划方案等继续实施;部分水毁修复项目与乡村振兴部门上报救灾资金项目重复,不再使用整合资金实施。因此我县需调出实施项目79个,资金9507.87万元(附件二);调减金额项目23个资金5610.89万元(附件三);新增项目4个资金461.89万元(附件四);追加预算资金项目3个资金107万元(附件五)。

方案调整后我县2021年计划安排统筹整合项目348个,资金60051.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562.53万元,省级资金15639.53万元,市级资金8899.06万元,县级资金7950.00万元(附件一)。

二、调整后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193个,预计投资25804.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926.01万元、省级资金9731.16万元、市级资金2285.11万元、县级资金1861.73万元。

1.2021年鲁山县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44个)

1)建设任务:实施乡村通达工程,新建、拓宽及硬化村组道路,硬化户间路,实施内容为改造与新建路基、拓宽硬化道路、新建涵洞、埋设涵管,平板桥项目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523.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10.18万元、省级资金4150.99万元、市级资金1277.33万元、县级资金384.7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村组道路建设,有效缓解脱贫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出行难问题,提升脱贫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便于群众致富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2. 2021年鲁山县安全饮水项目(15个)

1)建设任务:改造乡村供水管网,新打深水井,配套潜水泵,新建井房,新建清水池,更换离心泵,为供水站配备除氟设施,为供水站配备消毒设施备,铺设配水主管道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51.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25.63万元、省级资金2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对于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减少城乡差距,促进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和地下水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对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着深远意义。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 2021年鲁山县危房改造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全县516户脱困户危房改造修缮加固补助10000/户、危房改造新建补助20000/户。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3.5万元。

3)时间进度:本项目由农户自建,不需招标;对确无能力建设的,可委托代建。2021110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彻底解决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享有重度残疾人补贴的残疾人家庭户等四类人员住房不安全问题,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惠及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四类困难群体516户。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 2021年鲁山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8个)

1)建设任务: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土壤改良及其他工程等五个方面。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538.64元,其中:中央资金599.89万元、省级资金3820.95万元、市级资金967.8万元、县级资金1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区通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农田水、电、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可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改善自然环境,提升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5.2021年鲁山县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3个)

1)建设任务:村内坑塘治理、雨污水改造、护堰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387.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6.81万元、省级资金1733.22万元、市级资金39.98万元、县级资金32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条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群众生产条件,改善生活环境,增加群众幸福感,对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着深远意义。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民宗局。

6.2021年鲁山县洪涝灾害水毁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灾后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设施建设项目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0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73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89日前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洪涝灾后恢复重建,加大对损毁的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维修,确保对因灾停工停产的产业基地、带贫主体、扶贫车间等产业类项目,恢复生产,尽快复工;对因灾无法返岗和复工的脱贫户,通过参加扶贫项目维修、建设和公益性岗位等,实现就近就业,防止因灾返贫致贫。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2021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155个,预计投资34247.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36.52万元、省级资金5908.37万元、市级资金6613.95万元、县级资金6088.27万元。

1.2021年鲁山县脱贫户产业奖补到户项目(7个)

1)建设任务:对具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通过产业奖补的形式,扶持已脱贫户或扶贫监测对象发展区域优势产业。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29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12万元、省级资金1000.38万元、市级资金649万元、县级资金2500万元。

3)时间进度:产业奖补到户项目,不需招标,202111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类产业项目发展,带动已脱贫户或扶贫监测对象增收脱贫有效增加扶持对象收入,实现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目标和扶贫监测对象巩固提升目标,确保不返贫。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2.2021年鲁山县经营主体带动已脱贫户和扶贫监测对象产业扶持项目(134个)

1)建设任务:新建香菇大棚、冷库等项目,建设灌溉渠道、输水管、蓄水池、灌溉井,改善部分农业生产道路基本条件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798.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91.04万元、省级资金1377.13万元、市级资金2779.95万元、县级资金50.7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大棚、冷库项目,解决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难题,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与已脱贫户和扶贫监测对象建立长效机制。给予新型经营主体配套的相关设施,产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带贫经营主体享有使用权、管理权,且每年落实不低于决算投资总额10%的带贫绩效,增强带动已脱贫户和扶贫监测对象发展能力,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

3.2021年鲁山县公益岗位项目(4个)

1)建设任务:用于公益岗位发放一定工资补助,带动部分已脱贫户和扶贫监测对象增收。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664.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91.27万元、省级资金193.45万元、县级资金1980.0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11日至1230日期间公益性岗位发放工资。

4)绩效目标:公岗位补助资金根据选聘公益岗位劳动力所从事的不同岗位给于300—500/月发放工资补助。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河务局、县政法委、县住建局。

4.2021年鲁山县金融扶贫项目(2个)

1)建设任务:注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小额贷款及企贷企还贴息。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1.59万元、省级资金240.41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注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小额贴息到户项目和脱贫户分布式光伏贷款贴息不需招标,2021110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引导金融信贷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通过贷款发展产业,增加建档立卡户和扶贫监测对象收入,减轻贷款已脱贫户和扶贫监测对象还贷压力,助力脱贫攻坚。

5)责任单位: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5.2021年鲁山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培训项目(4个)

1)建设任务:2645人职业教育培训、短期技能培训。建设地点为全县范围。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3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5.5万元。

3)时间进度: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不需招标,2021110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职业教育培训每人每期1500元、短期技能性补助A2000元、B1800元、C1500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指导费用等,惠及建档立卡人口2645人。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6.2021年鲁山县农田设施建设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土壤改良4.5万亩,新打机井385眼及配套水泵、井堡和计量设备,新修田间道路29.24公里,新建桥涵28座,铺设地埋输水管路113.83公里,安装给水栓4068个,铺设低压线路125.79公里,种植楸树13651株。等。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05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52万元,市级资金20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31日至730日期间完成招投标工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202141日至89日期间开工建设,2021129日前完工,202112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使项目区农田整体效益得以充分发挥,提升项目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降低生产风险和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粮食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供水、输水能力,避免了农民用水户在灌溉期内为争抢灌水权引起的水事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稳定,是通过桥涵建设,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工程实施后,可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使农作物得到适时适量的灌溉,土壤中水分增多,增加空气湿度,增加绿色植物的覆盖面积,使项目区的小环境得到调节。同时,项目的实施,将促进鲁山县农业灌溉用水指标的落实,从而改善项目区的水环境和区域生态;项目区受益人口36052人,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853.05万元。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2021年鲁山县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2个)

1)建设任务: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资金。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12.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25万元,县级资金187.5万元。

3)时间进度:专项经费,不需招标,202191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加快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市直单位和驻平单位派驻村(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第一书记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项目资金批复后每名市级驻村第一书记1万元。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8.2021年鲁山县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

1)建设任务: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各不高于1.5%,管理费不高于1%

2)资金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60万元、县级资金137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管理费,不需招标,2021110日开工建设,20211220日完工,202112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县项目有序实施。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财政、乡村振兴、发改、审计及相关涉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整合资金的筹集、项目筛选、项目监管、项目实施等工作,形成全县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机制。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征集、筛选、审定程序,自下而上征集项目,行业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建立并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对各年度申报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档立卡,防止重报、虚报项目以及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三)强化资金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整合资金进行跟踪问效。

附表:1.鲁山县调整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2.鲁山县调出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3.鲁山县调减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4.鲁山县新增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5.鲁山县追加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报附件3)鲁山县调减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2.xlsx

(报附件2)鲁山县调出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1.xlsx

(报附件4)鲁山县新增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2.xlsx

(报附件5)鲁山县追加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报附件1)鲁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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