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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30         浏览次数: 次

鲁山县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要求,依据2026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现将2026鲁山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截至2026年10月30日,上级下达鲁山县常态化帮扶资金27521.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96万元,省级资金6217万元,市级资金6006万元,县级资金1002.31万元。资金明细见附件1。

二、分配原则

坚持“脱贫县要将常态化帮扶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的要求,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在使用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应切实负责,推动落实。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参与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开展施工,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工程质量。

三、资金计划分配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鲁山县已收到常态化帮扶资金27521.31万元。已安排到项目27521.31万元。资金明细见附件2。

 

附件:1.鲁山县财政衔接资金汇总登记表.xlsx  

    2.附件二鲁山县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台账.xlsx

 

                                 2026年10月30日

监督电话:12317   0375—6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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