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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第一小学关于职称评定、评优表先的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一、职评工作

根据县教体局、鲁阳中心校对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积分的相关规定,首先成立由班子成员、职代会代表、各年级代表、综合科代表组成的职评领导小组,对县教体局《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积分推荐办法》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学校实情,制定本校的晋级积分办法,并上报中心校、教体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职评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证件展示、积分、公示等程序开展工作,确定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

二、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根据鲁阳中心校年度优秀指标,依据本年度两个学期教师的量化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名,最终确定年度优秀教师。

三、教师节表彰

根据市、县、区教师节表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年教师教育教学成绩及平时的工作表现,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逐级推荐各级优秀教师。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

依据学校班级管理量化积分,先确定校级优秀班主任,然后从校级优秀班主任中逐级推荐县、市级优秀班主任。

五、文明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个人、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评选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校委会研究决定,逐级推荐各类优秀教师。

六、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对评选的结果在校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对职工招聘、职评、评优表先的结果争议解决办法

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工作。  

校调解委员会由3名校委会代表、3名工会代表和3名学校代表组成。

调解组织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学校规章、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写成调解协议书,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自觉履行,调解组织的负责人也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协议书须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应说明的事项;

若调解不成,可以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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