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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鲁山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动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立足林业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林业法治保障。
一是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构建依法治林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林长制为统领,构建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和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明确保障单位和各级林长职责及工作任务,以法治建设引领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林长巡查制度、“三单一函”工作制度、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制督查考核等制度,推动各级各方对各自分包区域或行政区域内的林长工作进行落实。构建“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设立“林长+法院院长”联络办公室,组织召开2023年度鲁山县“林长+”联席工作会议,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2023年,县级林长巡林108次,乡级林长巡林6912次,村级林长巡林13320次,有力地维护县域内森林资源安全。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管林护林,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我们在森林管护工作中,建队伍、抓关键、严管护、重打击,把落实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2023年,我们管护当先,选续聘生态护林员1780名、天然商品林护林员210名、公益林护林员83名,安排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对新选聘的护林员强化岗前培训,明确管护职责,划定管护区域,细化管护任务,进行网格化管护,做到“区域、面积、责任、质量”四明确,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无死角。在今年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培训班、天然林管护和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我县的林业工作受到省局领导充分肯定,我局代表鲁山县先后在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完成了国家林草局森林督查验收工作,实地调查和系统填报森林督查图斑共计564个,11个违规违法图斑已进行查处并完成整改,完成率为100%,位列全市第一。完成40个林草湿资源样地一类清查(其中森林样地31个、草地监测样地2个、湿地监测样地7个)和19831个林草湿图斑监测外业调查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县林草湿资源的保护利用状况及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提供了数据支撑。完成林业有害生物草履蚧虫情监测调查、春尺蠖越冬监测调查、栎尺蠖虫情监测调查、美国白蛾监测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林木有害生物预报虫情信息20余期,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80箱、敌敌畏烟剂150箱,科学指导各个乡镇及林农、果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出动飞机40架次,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飞防”面积达3.2万亩。组织实施了鲁山县林草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踏查点数1363个,排查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13种,采集标本40余份,并配合完成了外来入侵物种检查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处置奠定基础性资料。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由林业局牵头,联合7局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次,出动相关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45辆次,排查餐饮场所72家、野生动物驯养场所4处,农贸市场2处。活动中,出动宣传车3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立案2起,刑事拘留4人,提起公诉4人。常态化开展各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滥挖林木、违法使用林地、毁坏林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收购加工运输非法来源的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非法野外用火和违反植物检疫类案件打击防范工作,确保我县林区生态环境安全。全年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65起,协助办理和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起。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完善便民利企服务。全面完善优化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涉企服务机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窗口意识,加强办证审批人员教育,改进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畅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承诺服务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已为群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416份,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书533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份,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书2份。其中为工程项目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41份,充分保障建设项目前期附属物及时清理,没有一起超时和投诉发生。
四是坚持“项目为王”,强力推动项目建设用地林业要素保障。今年1月份以来,为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局主动与项目企业对接,积极为县域建设项目提供政策引导、跟踪服务和专班支持,抽调专人专班专车为项目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服务,从项目用地附属物清点统计,到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林地,帮助企业完成用地手续办理,为全县建设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为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局主要领导多次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及时追加林地定额指标,全年为焦唐高速、平漯周高铁、赵村抽水蓄能电站、大唐风电、姚电风电、龙潭峡水库、鲁山三农公司食用菌现代化产业园、兴鲁公司、三合公司、吉尔木公司、中原伏牛、梅花沟旅游、青龙湾山野田园综合体等51个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报批使用林地许可面积180.0071公顷,确保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有力地支持省市县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及时开工、及时投产达效。
五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以开展“八五”普法为主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推动4.14民族宗教政策、4.15全民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进机关、6.14信用记录关爱日、7.3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11.9森林防火宣传月、食品安全法和12.4宪法宣传周等年内特殊时间节点的专项法治宣传、科技下乡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宣传,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页、摆放宣传版面、LED屏幕、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结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2023年共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上万人。
六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制定鲁山县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含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实施方案)、抽查工作计划,建立并更新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名单库。制定部门抽查任务7项,与市场监管及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项,累计抽查企业26家,公示率达100%。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过程。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贯彻学习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各类工作制度和指引,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规范办案协作规定和办案衔接协作机制,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突出执法公开,落实执法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好“双公示”工作,确保阳光执法。严格执行法制预先审核工作机制,严把案件证据关和质量关。同时,由局主要分管领导定期对全局各执法单位执法活动进行日常巡查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三是狠抓执法安全,消除执法风险。积极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各单位开展自学学法,定期开展执法专题培训,确保法律知识学习落到实处,提升执法能力。2023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执法培训8次,参训人员300余人次。针对执法难点、堵点,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专家专题解答和开展林业行业广泛的法律咨询,确保能够依法行政,消除执法风险。
(三)以依法行政为导向,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任务。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印发《鲁山县林业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召开林业、公安、检察、法院联席会议,集中学习省林业局、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就行刑衔接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确保行刑双向衔接高效运行。对其他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进一步规范线索签批、登记受理、转交办理、结果反馈等程序,确保案件或线索能及时依法处置。三是强化沟通,增强“智慧外脑”作用。积极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执法队伍。一是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作为练兵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现场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办案业务20余次,共培训系统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切实加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推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林业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和林业行政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以收听收看塞罕坝、右玉、阿克苏柯柯牙务林人先进事迹、组织听党课、开展以案促改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和遵纪守法意识。在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强化制度先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增加干部职工对法纪的敬畏感,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教育引导、日常管理和制度监管,扎紧用权“紧箍圈”,织密监督“经纬网”、打好廉政“预防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须进一步加强。比如普法释法形式比较单一,细的版面字数多太全面,群众不能深入理解;字少的比如条幅宣传,群众只知道名,不知道内容。在普法工作方式上过于传统,宣传手段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亟待获得法律知识的渴求。二是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开展法治理论学习过程中,偏重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动性还有欠缺,真学真悟不够彻底;三是法治素养还要进一步提升。具体实践过程中,面对各类复杂矛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高效处置的能力还要加强;四是处置新问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新形势下,涉林涉草涉湿案件时有发生,违法使用林地、毁坏林木林地和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日益增多,执法人员对打击涉林涉草涉湿案件和自然保护地案件在运用现行法律法规上和能力水平上,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同时,对发生频次少、发案率低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办案能力也亟待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点部署推进。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促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突出思想教育,强化法治意识。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扩大会、党组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专题授课等形式,不断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会把握。年内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教育讲座4场,组织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专题集中学法20次。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完善和改进了“三重一大”制度,按程序办事,有效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把手”定期调度、跟进、督办法治林业建设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法治林业建设目标纳入对全系统各单位绩效考核,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总体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厚植绿色生态优势,为我县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意识。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通过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法治林业建设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在每一起行政行为中。围绕社会事务管理、行政许可审核审批、行政案件办理中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申请受理、现场查验、办理时限、执罚标准、规范服务等突出问题,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范办事服务流程,让工作人员服务和执法活动有标准,让考核监督有依据。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执法监督为依托,进一步巩固完善包括受理、过程、结果等各个环节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加强监督信息的综合研判和执法问题的会商研究,真正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或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拿出针对性措施,落实跟踪督导检查,确保执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达到依法依规办事和群众满意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