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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鲁山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规划两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优化整合执法职能,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机制,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成综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组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立足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研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各项任务,自觉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等列入年度学习重要内容,定期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周一例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党组会集中学法4次、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
(二)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存在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方法。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日常做到与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交通发展、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工作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鲁山县厚源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了局行政诉讼案件处理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遗留问题,对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份,代理案件1件。三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程序、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主动在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围绕部门财政预结算情况、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局日常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做好维修经营业户备案登记,对55家备案维修企业开展电子档案注册联网工作;2023年新增货运企业1家,新增货运车辆78台,对长期不参加年审的15辆货运车辆进行注销,已完成联网对接55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稽查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稽查检查车辆1300余台次,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46件,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6件,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规定录入双公示及信用系统。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根据《鲁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快速响应及时动员部署。第一时间组成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开展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法、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重点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及执法“寻租”等方面开展自查和整治,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自查和上级督察检查,共收集到问题线索23条,已完成整改23条,整改率100%。三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宣传、执法业务讲堂等,在执法实践中,严格对照“五个方面问题”找差距、提能力、树形象。专项活动期间,派出执法人员377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检查道路运输企业32家次,检查车辆1300余台次,查处违规车辆5台;加大了对非法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私家车载客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出租车文明营运整治和打击非法营运检查普法宣传,检查各类车辆60余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023年累计履行法院生效判决1件,均按时限要求完成。
(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规违法行为。针对城市、农村等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严格执法。客运重点查处小型客车、面包车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交警重点查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依托各种技术手段,加大违法查纠和警示提示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截止2023年12月,交通运输行政检查5600余起。1.路政方面:投入巡查人员600余人次,公路巡查里程9.5万余公里,及时清理公路打场晒粮约750处,清理非公路标牌453处,监督检查公路桥梁269座,治理摆摊设点约840处,治理乱停乱放车辆约1160余台处,处罚货运抛洒车辆42台,检查源头企业130家、处罚源头企业5家。治超工作投入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共检查车辆25108台次,查超载车辆267台次,卸载吨位9925.2吨。2.运政方面:投入巡查人员1600余人次,高速应急布控120余起,督促55家维修企业到运输服务中心备案,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台,网约车1台,取缔黑驾培点5处,处罚违规出租车33台。二是巩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公路治理。实施核查并办结市长热线94起,逐一跟踪解决,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通过12328投诉举报等渠道,整理、为群众解决困难186件。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认真学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强化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民法典》《平顶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身法治意识。二是严格遵守的各项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局班子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积极用法。以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修改完善《鲁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鲁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鲁山县交通运输局请销假制度》等制度,确保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依法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印制窗口办事指南,实行“告知承诺”“一审一核”“电话预约”制,提高“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的比例,以高效服务激活运输市场主体,目前,206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即办件”事项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206项;全面推广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畅行中原”申领、展示和核验电子证照,累计申领发放电子证照1236张;优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企业车辆运营证核发等62个事项审批服务流程,其中,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跨省通办”。此项举措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机制,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超载、安全生产等“黑名单”主体实施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做好道路运输从业单位质量信誉管理工作,完成48家道路运输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和1193台营运车辆的常态化审验工作,考核结果均为AA级,考核率达100%。先后认定市场主体守信企业“红名单”3家,出租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诚信红榜驾驶员8名。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实现“双随机”监管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次事”,降低企业负担。截至目前,已开展双随机检查26家次,联合多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14家次。促进了市场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提升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
(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局党组负责人与各班子成员、机关股室负责人、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压实目标责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各班子成员能够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开展廉政教育、提醒、谈话等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预防措施。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全方位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
(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综合交通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老龄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等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综合交通执法基础还比较薄弱
全面推进交通系统法治建设,在打非治违、超限超载、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法治鲁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同重大项目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
(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行业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局下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有序、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落实,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及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省、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训平台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交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县交通运输局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转变工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均在政务大厅办理,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干事创业。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大力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三)依法依规抓好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平顶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工程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各项目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同时着重对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与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不断做好公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系统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服务意识;优化整合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明确划分行政执法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及执法人员,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化、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强化作风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文明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律知识宣传力度
推动宪法、法律知识与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融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执法人员对道路运输有关法律的普及力度,创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