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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鲁山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建设社会基础,推动我县法治建设顺利开展。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做好法治公安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局党委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通过潜心自学、专题领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转变思想观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制定《关于明确调整充实后的驻村(社区)民辅警在村(社区)任职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进村两委任职的社区民警和“一村(格)一警”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矛盾调解、治安防范等平安建设方面事务,充分发挥“两任”作用,并创新推行“三员联动”工作机制(由“一村一警”牵头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实施三员联动,人民调解员负责深入群众前端感知、法律顾问负责宣传引导、“一村一警”作为后盾支撑,三员阵地统一,实体化运行)。2023,共核对更新信息50万余条,服务群众3320人次,宣传受众30余万人,协助社区民警止付银行卡4471张,止付金额1.75亿元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大局,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清零机制,坚决清理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2023年度共联合县消防部门检查消防单位16827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23596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328份,行政拘留18人。并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清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场所特业管理,2023年,共开展集中清查16次,检查场所特业2600余家次,发现整改隐患200余处。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减量控大”为工作主线,结合“豫筑平安”大货车集中整治、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活动,先后开展了大货车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国省道路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农村安全守护行动、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2023年,共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7处;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7916起。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在全市率先建立“一项目一专班一警长”工作机制,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紧密结合“万警助万企”活动目标,找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与项目建设单位精准贴靠,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该机制运行以来,项目警长已累计走访重点项目100余次,收集解决问题7个。实行“警情回访—问题通报—督办销号”闭环工作模式,及时了解公安机关出警速度、处警态度、处置情况,全力做细企业服务网。今年元至10月份,共接涉企警情69起,回访率100%,满意率100%。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做好跟进回访整改督办,全力筑牢企业安全网。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3071家次,收集涉企问题372条,化解率100%;排查生产经营风险隐患183个,消除率100%

)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完善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复议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保留、修改、废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合同管理、政策文件制定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强立法调研工作。

)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在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我局将对案件的法制审核纳入执法卷宗考评范围,确保案件重要环节法制审核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教育培训。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执法培训模式,开展精准执法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法,组织举办警务实战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确保全体民警轮训一遍;组织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健全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制度。将裁量权适用情况纳入卷宗考评氛围,定期检查裁量权适用情况,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梳理工作。组织涉及业务警种、部门对管理服务对象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不断完善重大突发案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重大紧急事件发生时,全县公安机关警力能够拉得上、控得住、打得羸,有效确保了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面强化快速反应体系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持续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实警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规范的科学性、实战性。常态开展情报信息研判预警,指导支撑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五是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表达诉求。在信访接待大厅摆放宣传册、宣传单、宣传展板等内容,并利用公安机关办公场所、窗口单位、街面工作站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信访工作条例》系列宣传标语,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形成内外监督合力。确立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议。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积极履行职责等存在执法问题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内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改内部安全隐患。同时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及时征集和接收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2023年以来,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各级各类督查督办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得到了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2023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接到交办转办各级各类领导批办件1010件(项),办结满意率动态保持100%。三是组织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建立主审法官案件讲解机制,定期研判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继续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夯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确保行政诉讼案件单位负责人应出尽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理论学习需进一步提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谋划部署能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学习和宣传都停留在“听口令做动作”的层面,没有学深学透,宣传面也较为局限。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将理论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的能力有所欠缺,理论和实际的联系不够紧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指导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民警法治意识淡薄,人治观念、官本位思想仍普遍存在,在处理纠纷、案件时,凭老经验、老传统,不按程序、法规办事,执法突出问题时有发生,需继续强化执法主体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

(三)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公安机关的任务艰巨繁重,执法中遇见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给一线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同时国家立法工作突飞猛进,新的法律法规大量出台,有的办案民警缺乏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沿用老一辈固有的工作方式,有时候容易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需不断引导加强学习,促进提升整体执法素养和能力水平。

(四)队伍管理需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民警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民警执法不文明现象仍有存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个别单位的队伍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力,从严治警要始终坚持在路上,一刻都不能放松。

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能够积极发挥自身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关键引领作用,全力依职责落实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做到:

(一)强化学习引领,提升法治素养。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调要聚焦法治公安建设,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先行学、带头学、组织学,部署落实专门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体民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极大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整体法治素养。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地。充分发挥“领头雁”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主持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以身作则组织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析把握法治环境趋势,依法履职,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相关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安排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系列重要政治思想理论,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工作方向,以为经济大局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一切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运用好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各党支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论述、党内法规法纪及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落实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战略部署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形式组织学、带头学、引领学;组织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各项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和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加强法治宣传,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将法治宣传常态化,并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推动行政职能依法高效发挥。一是要落实权力制约监督措施,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为突破口,严格落实执法巡查机制,结合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巡查行动,深入推进受立案、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统筹谋划总体布局的作用,持续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实现执法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普法责任制,确保执法权力的运行不偏离法治轨道。二是要坚持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通过优化窗口服务质量,配齐评价“好差评”系统、提高电子证照使用率、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积极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以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动力。

(三)坚持推进执法主体法治水平提升。以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为指导,健全完善民警执法培训制度,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效为目标,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等专项打击行动等重要工作,加快提升执法主体对新时代法治需求的适应性。针对巡查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究制定具针对性的执法培训方案,通过定期举办民警执法执勤等系列专题讲座,组织民警旁听庭审、跟班学习,从实战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的法治素质水平。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争取上级支持,优化调整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法制部门工作机构建设。

以上是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严明的组织纪律、过硬的工作作风,不扣不扣地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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