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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鲁山县财政局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杜军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推进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我单位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鲁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在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严格履行县政府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种合同中涉及资金支持的条款,积极服务企业,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不存在因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岗位而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对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并按照县政府决议,予以积极补偿。
3.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4.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在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ls.gov.cn/contents/10755/248513.html公示,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单位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以单位领导小组决策、协调各部门为制度建设主体的工作机制;内控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内部控制设计、运行的监督检查,并跟踪改进情况,反馈相关信息;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风险管控流程的梳理,制度的完善、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及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等。
6.拨付司法局政法专项转移支付业务装备和办案经费310万元,拨付群众投诉中心305.6万元,法律援助资金130万元,法治政府经费2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49.6万元,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7.注重财政资金在普法活动方面的引领作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注重财政资金在民生方面的带动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在“乡村振兴”、“法治扶贫”、“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组织法治宣传队伍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总体普法效果良好,
8.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法治政府方面的文件精神,对工作进程和下一步工作再安排,做到已完成的工作与下步的工作重点有效衔接;定期开展普法活动,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员进行法律授课,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完善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效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普法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足。普法的模式比较单一普法时间的安排上需进一步改进,以案试法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需把典型案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2.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不能够把握新老会计法准则运用问题,还需进行持续改进,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优化适用法律条文的精准性。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3.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形成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处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
4.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百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财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1.严格遵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按照相关部门和文件的要求,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的各类指标任务。
2.按照学习计划进行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局内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定期进行法律学习,不断增强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法治能力,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3.把总结工作中产生的不足形成常态化,根据产生原因,及时进行调整,立行立改,持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建设法治鲁山、法治政府做出财政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