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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职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3         浏览次数:

 

鲁政〔20133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职能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鲁山县支行、县直有关单位:

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公司)为县政府的投融资公司。《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工作的通知》(鲁政〔201271号)授权隆源公司承担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等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职能,赋予公司土地市场一级开发权,参与县域土地的整理和收储。此职能在隆源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融资期内继续有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隆源公司整理的800亩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应缴税费后县政府全额返还隆源公司作为还款资金来源。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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