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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棵树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次数: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棵树乡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四棵树乡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地质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

四棵树乡属深山区,地形复杂,以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是我乡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四棵树乡为全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全乡年平均降雨量1100mm,全年降雨量的近70%集中在汛期(6-9月份)。地质构造以断裂断层为主,有较大的向斜、背斜构造,地层出露比较齐全。近年来,开矿、修路、建筑等人类活动破坏山体稳定性,形成陡坡、悬崖。

3、组织指挥体系

3.1组织机构

我乡地质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已成立,有乡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内设检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乡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或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报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乡政府备案。指挥部组成单位及职务:

指挥长:乡长

副指挥长:乡分管水利副乡长

监测组: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信息组: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

转移组:武装部长、村干部

调度组:党政办、综治办

保障组:国土所、卫生院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办,由农业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宜。

3.2工作职责

3.2.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乡地质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

3.2.2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3.2.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内各类监测站的雨晴、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乡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农业、林业、民政、水电、电信、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最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物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乡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4、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4.1 三级预警防御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村应急组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人民政府及时采取灾避险措施。    

4.2四级预警防御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四棵树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   

   4.3五级预警防御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村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四棵树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并组织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和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5、速报制度     

 各村委、村民小组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应迅速报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6、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发生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人民政府和发生地的村委会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及时将险情和灾情向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组织人民政府和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善后处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质、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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