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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11-25         浏览次数: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 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 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 定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 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 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 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牵头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 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 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财税、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

(十)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 和管理相关政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乡(镇、街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五)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 订考核标准

(十)参与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十七)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二)综合股

(三)预算股

(四)国库股

(五)行政政法股

(六)教科文股

(七)经济建设股

(八)农业股

(九)社会保障股

(十)服务贸易金融股

(十一)会计股

(十二)财政监督股

(十三)税政条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十四)资产管理

【办公地址】

鲁山县顺城路东段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办公电话】

  0375--5052292

【负责人姓名】

  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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