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乡充电体系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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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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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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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鲁山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53号建议的答复
2023年以来,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已累计建成充电站24座、充电桩169个。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职责移交衔接相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城建〔2023〕251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1月完成与县发改委的职能交接工作。职能交接后,我局积极落实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2024年需建设60个充电桩任务已按期完成;2025年需建设70个充电桩任务,截至2025年8月6日,我县已超额建成85个充电桩。
一、存在问题及表现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我县充电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逐步显现。尽管近年来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但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要求和群众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规划引领有待加强:全县层面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尚在编制中,系统性、前瞻性的顶层设计需加快完善,以更好指导充电网络科学布局。
2、覆盖网络仍需优化:现有公用充电站和充电桩数量,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增长趋势相比仍显不足,尤其在老旧小区、乡镇区域、文旅服务区等场所,充电服务覆盖不充分、不便捷的问题仍较突出。
3、安全运维需常抓不懈:随着设施数量增加和设备投运时间延长,运维监管、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须持续强化,以保障设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4、资金投入渠道可进一步拓宽:在继续争取各级资金支持的同时,需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建营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
1、强化规划统筹:依据《平顶山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3年行动方案》,同步启动了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市场调研及招标代理遴选已展开,旨在为后续科学布局、精准建桩提供遵循。
2、加快设施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建停车位或车棚,为后续加装充电设施预留空间。
3、探索多元融资:积极申报专项债券,筹划建设“安全港湾停车场”项目,规划充电停车位66个。目前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招标建设阶段。
4、筑牢安全防线:加强人员培训,于2025年6月19日组织全县运维人员参加省级安全管理培训视频会议,提升政策理解、规范操作及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实战演练,2025年6月23日,由主管局长组织相关股室及运维人员,针对充电桩过热起火、漏电等典型风险场景开展实战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系统推进城乡充电体系建设:
1、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加快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为“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及乡村地区的充电设施布局提供明确指引。
2、持续加密优化网络:在完成年度任务基础上,聚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结合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稳步增加设施供给,提升网络覆盖密度和服务便捷性。
3、创新建设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的有效模式,遵循“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发展格局。
4、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充电设施全覆盖安全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期整改。同时,将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并研究加强对充电车位专用性的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