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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林业局对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08         浏览次数:
建议号
第020号
建议人
朱康、娄延峰、张朝辉、雷小军、魏庆辉、魏建运、高长见李国旗、付晓迪、张鸽鸽
标题
鲁山县林业局对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促进文旅产业与林业协同发展的建议


承办单位
鲁山县林业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系统环境发展的关注和支持。生态红线制度对维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确保生态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红线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和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是相辅相成的,也是“两山论”融合发展提升所要考虑的范畴。

一、现行政策

我县县域生态红线保护的管理和制定主管单位是生态环境局,林业局主要负责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风景名胜区主要日常管理还在文广旅局,其相关规划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实施,在该地区实施相关项目建设,需符合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并报其监管部门备案。有关具体情况可咨询生态环境局等相关管理单位。

二、产业发展情况

依托森林资源与文化底蕴,打造生态文旅综合体,建设森林文化主题公园,融合森林景观与民俗文化,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发展林下经济,鼓励种植花卉、中药材等,养殖家禽、蜜蜂等,围绕生态旅游需求,发展林业相关产业在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建设上是支持的,可以在现行法律结合政策允许范围内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

三、政策支持与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文旅和林业项目,林业行业在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发展、科技示范推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县级财政相对比较困难,但每年在林业发展和森林保护上也给与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如有符合条件的产业发展可直接联系我们,我们积极做好服务。

四、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积极与管理生态红线单位对接、沟通、学习,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做好生态红线的运用和管理,积极配合好乡镇在产业发展生谋划和服务,同时在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上下功夫,为我县生态安全和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在相关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发展、科技示范推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方面项目申报做好服务指导,推动我县林业产业的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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