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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次数:


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土门办事处,江河新区

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工作关键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高温、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增多,加上企业生产进入旺季,安全生产事故也进入了易发、多发、高发时期。7月20日,登封电厂铝合金发生爆炸事故,当日霁常务副省长批示:今明还有暴雨和汛情,请应急厅速指导、督导各地类似企业全面做好安全防范。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领导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范围内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水库漂流坝河流险工险段尾矿库自然灾害点城乡低凹地涵洞内涝区立交桥下养老机构农村散居户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

矿山领域:要强化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井采矿山停止采掘活动;露采矿山在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停止放炮、停止运输、停止采矿等作业;对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进行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加强对汇源公司刘家坡尾矿库险情管控。危险化学品领域: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等情况,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高温、防雷电、防泄漏、防爆等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要落实检修维修、动火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极端天气下严禁室外检修保养维护动火等作业。产业集聚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汛期危化品企业的监管,发现险情,及时处置,严防发生事故。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公安部门要围绕“人、车、路、站”,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以包代管、违规挂靠等行为,严查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两路一水一建”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手续,扎实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和联网联控四个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百吨王”,加强农用车辆安全管理近期所有客运班车一律停止运行;所有桥梁一律设置警示标志;所有积水涵洞现场一律有人值班值守,协助车辆通行。建筑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露天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措施。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气温超过35℃时,每天11:00~15:00不得安排职工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38℃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要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要严禁在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下进行建筑、室外装修、高楼外部清洁等室外施工作业,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近期所有室外工地一律停工停建。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组织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突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老旧小区、拥塞楼道、培训机构、“九小”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巡查检查和惩戒整治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多合一”场所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开展集贸市场、物流仓储、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场所区域专项治理,做实做细森林防火工作。教育领域:学校和有关单位在暑期组织学生集体活动时,事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交通和淹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旅游景区:要加强旅游车船、索道、漂流、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极端天气下必须停止运行,并做好人员转运等应急处置工作。近期所有景区全部关闭停业。防范未成年人溺水: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安全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水源地、河流、池塘、水库、河渠、深沟、拦河闸坝、机井等水域的风险隐患,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岗到人,加强警示,逐一落实溺水安全防范措施、警示标志和抢救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对孤儿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对重点地区、关键水域先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有限空间作业:要持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排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和危害因素基础上,建立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要加强市政工程、地下管网、污水处理、轻工、建筑施工、隧道工程、电力、通信、全封闭和半封闭的化粪等多个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督导,规范“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程序,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显目警示标志,防止擅自进入及盲目施救,为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建立有效防线其他领域要结合实际,重点针对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部位巡检,要树牢“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加强对窨井盖监管,加强罐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畜禽养殖企业和农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防范。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即日起至7月31日)。各级各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建立检查整治企业清单和项目清单,督促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检查(8月1日至8月20日)各级各部门立即开展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步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街道要对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内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巩固提升(8月21日至8月31日)要对专项排查整治进行巩固提升,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回头看,并形成专项排查整改报告,报告涵盖工作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已经检查过的企业进行抽查情况,确保质效。

三、应急值守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强化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和超前防范。要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强化对应急人员的培训,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要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安全稳定重大政治责任,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严肃认真进行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形成自查报告和隐患问题清单,将发现的隐患全部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主要负责人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本着对企业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亲自组织实施对照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现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严格检查整治。要按照铁规、铁面、铁腕、铁心、铁痕“五铁”标准,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敢于较真碰硬,依法严格处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重患必停,依法从严查处,并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刑衔接等措施,强化震慑作用。

 

 

2020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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