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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鲁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鲁政办〔2015〕27号
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鲁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鲁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会良(县长)
副组长:郭东晓(常务副县长)
李 杰(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伟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 欣(县监察局局长)
范存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郭鸿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小卿(县审计局局长)
刘大钢(县民政局局长)
徐群生(县住建局局长)
申松阳(县规划局局长)
刘国富(县科技局局长)
王向阳(县文化局局长)
王 晓(县环保局局长)
任长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领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李国庆(县房管局局长)
王国杰(县社保局局长)
蔺国胜(县人防办主任)
王 青(县价格管理中心主任)
段松峰(县国税局局长)
徐潍新(县地税局局长)
周 娟(县气象局局长)
朱朝立(县总工会副主席)
郝富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凯(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延伟(鲁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志民(琴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蔺泓光(汇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建宏(露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士杰(县人行副行长)
马红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任)
梁 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林红杰(县房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产管理局,李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红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