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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发布日期:2024-11-13         浏览次数:

张官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管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立起农村“三资”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根据《鲁山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规定

(1)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村集体资金要及时上交镇三资办专户管理。

(2)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及时将现金缴到镇三资办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票据及费用管理规定

(3)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

(4)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5)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建设性支出要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完毕后由施工方开具发票,提供与发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账号,转账处理。

(6)劳务用工费支出,应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审核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7)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理核准签字,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

(9)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村财务审批制度

(10)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先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后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再由村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11)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大件固定资产等,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报账审批程序

(12)30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村支部书记书记审批→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审核签字→镇长审核签字→转账付款。3000元以上的支出,村里必须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村支部书记书记审批→分管领导和包片领导审核签字→镇长审核签字→转账付款

六、报帐时限

(13)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内结清。每月的1-5日为财务审核报账日,各村委会报帐员必须把上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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