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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鲁阳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特定利益群体的稳控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鲁阳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鲁阳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极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的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鲁阳辖区特定利益群体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由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群体性事件处置组织机构在鲁阳街道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 任:陈锋涛(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赵东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海涛(办事处副主任)

郑天炽(城关派出所所长)

张 杰(董周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世鹏(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东栋(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英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潘鹏月(纪工委副书记)

张要伟(文化教育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瑞兰(民政所所长)

徐御召(经济办主任、武装部副部长)

郜蒙晓(应急管理所所长、食安办主任)

丁殿玺(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张重阳(农业综合办公室主任)

乔京彬(国土资源所所长)

冀文跃(财税所所长)

李洪涛(司法所所长)

林晓兵(社保所副所长)

杨德生(鲁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樊雪艳(鲁阳中心校校长)

赵国亮(鲁阳卫生院院长)

张金钊(供电所所长)

李优良(城厢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丁新伟(大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贾振方(前进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昝伟鑫(黉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侯刚峰(阳光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曹 有(河滨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胡春霞(新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现军(五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红阳(七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长军(小贾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四、应急处置及处置程序

(一)对有害信息的处置。发现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中涉及有害信息时,及时上报由公安部门对发信人逐一落地查实,区别不同情况,教育、训诫或依法处置。

(二)对重点部位的控制。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安排专人进行布控,严密掌控社会面动态,维持现场秩序,掌握聚集活动,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处置。出动、及时处置。

(三)对少量人聚集活动的处置。当发生少量人聚集活动时,由现场负责人指挥,安排包社区人员及时将人员带离,做到发现一个,带离一个,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聚集。

(四)对较大规模和大规模聚集活动的处置。当放生30人以上较大规模或更大规模的人员聚集时:

1.有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党工委报告,及时作出处置决定,下达处置命令。

2.现场工作人员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协助执勤民警维持秩序,控制现场,实行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3.对大规模的人员聚集处置时,安排宣传车进行广播宣传,要求聚集人员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显示撤离现场。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加强应急值班,落实保障措施,保持足够应急力量,从人员、车辆到装备等,随时做好各项准备。

(二)通信保障。值班人员和应急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三)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相关保障、重点做好出现规模聚集时的现场处置保障工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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