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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第一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提高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和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发生和蔓延。

3、普及和宣传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和责任追究。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承担学校卫生保健的医疗机构为法定的疫情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结合学校的人力、物力条件,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处置及时有效合理。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积极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的基础上,要加强日常监护,发现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饮用水)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组织管理

  长:张中洲

副组长:张学志

梯队成员:刘志杰、尹秀芳、刘利娜、王彬、杨怡林、马高高、阮欣

梯队员职责:

学校一旦出现学生患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等危险情况,应急梯队队及立即到场,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学生安全。

疫情报告人:马高高

学校成立由黄校长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互通信息,加强交流与合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公共卫生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8、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管理

1讲究个人卫生;对患传染性疾病人员必须及时调离。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卫生活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5、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学校要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会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处理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与此同时,要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此外,要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学校各班级要坚持晨检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发病情况并登记分析汇总上报,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有关学校的卫生保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卫生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和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公共了卫生事件隐患。

七、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要根据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统一安排,积极应对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其它相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校长黄文超。

(二)人力资源保障

组织师生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加强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九、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对所发生的各级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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