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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第一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优化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办品牌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学校成立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中洲(校长、书记)

成员:刘志杰、尹秀芳、张学志、刘利娜、阮  欣、

杨怡林、王  彬、马高高、赵会叶、

(二)监督小组

  欣、朱建玲、李兴利、刘乐乐、范笑寒

(三)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张中洲、刘志杰、尹秀芳、张学志、刘利娜

、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原则;

2、坚持师德为首、师能为重、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择优录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竞争上岗原则。

、竞聘范围及对象

2022年12月底前未到退休年龄的鲁阳第一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直聘范围和对象

下列人员今年暂不参加竞聘:

1.因大病或孕产等特殊情况暂不能上岗工作,并持有相关证明,已履行请假手续。正处在规定假期内的教职工,经学校认定,乡镇中心校把关,可不参加竞聘。待假期期满后,由学校直接聘用。

2.经组织部门和县教体局同意,因工作学习需要借调出原单位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我校参加竞聘。

3.经县教体局和学校同意,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的教师,选派到边远艰苦地区支教教师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

4.经县教体局同意,学校选派外出脱产进修的教师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

5.我校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的,由县教体局人事科根据需要安排,受聘学校直接聘用。

6.经县教体局选派,参与驻村工作的人员,由校直接聘用,不占用学校岗位。

7.人事代理教师、特岗教师留单位使用,不参加竞聘。

8.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其他不宜参加竞聘的教职工。

、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鲁山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制定方案

我校根据县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制订《鲁阳第一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按照核定的岗位数,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经学校职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鲁阳中心校批准备案后实施。

)学校设岗

根据省、市、县教师“县管校聘”相关规定,在教体局核定的编制、岗位总量内,结合实际,明确校岗位总量,制定校《竞聘方案》,经本校三分之二以上教师同意通过,明确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工作量和岗位职责,(见附件1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人事科核准后,再由校按程序组织实施。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任,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其占教职工的比例,不超过9%。

()组织竞聘

1.学校直聘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上报、乡镇中心校同意后,不参加交流,直接聘用,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临近退休年龄的,聘用期限不超过退休前剩余年限)。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同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竞聘上岗。

2.校内竞聘

教师根据学校《竞聘方案》提出书面申请,由代会进行资格审查,按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应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按照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做到人岗相适,优化学科教师结构。

3.跨校竞聘

校内竞聘落聘教师,可参加鲁阳区内跨校竞聘。

4.签订合同

通过学校直聘以及竞聘上岗的,由校与教师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

七、竞聘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严禁”

1.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

2.严禁自行聘用编外教师;

3.严禁在教职工聘用过程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4.严禁不服从竞聘结果的无理信访或诬告他人。

、落聘人员管理

通过教师直聘、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程序,没有竞岗成功的教师为落聘教师。落聘教师参加县教体局组织的待岗培训。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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