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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责任落实。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办法,修订完善了《中共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班子会议、专题会议议事规则》、《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鲁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使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完善普法教育工作。坚持把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法制培训、法规自学等学法制度。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将《宪法》、《党章》等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学法的重要内容,将党规严党纪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教育,开展近平法治思想月月有主题”学习活动。定期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二是要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2.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广泛通过微信群、版面、条幅、宣传页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普法覆盖面。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专家赶大集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疑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从农村法律明白人、村干部中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经过村、乡推荐,我局和县司法局共同认定,截止2023年底,全县培育选拔高质量“学法用法示范户”554个,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学法用法示范户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崇德尚法新风尚。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涉法事务处理中发挥应有作用。顾问律师到我局接受现场咨询9次,提供深度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口头提供大量的问题解决方案,服务范围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律师代理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诉讼案件共5起,全部胜诉通过诉讼维护了我局的依法行政的公信力;会同我局领导审查金额较大和有较大影响的合同,为我局提供相关咨询意见,涉及合同金额数百万元;协助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处理疑难行政处罚案件一起。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为农业农村局的法治建设、法律普及和矛盾纠纷解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行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明确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强化刚性约束。涉农重大行政决策要深入调研论证,加强协商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及时上报备案,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作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后评估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涉农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1.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动态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2.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区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为减少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并协同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开展兽药生产经营环节排查、非法捕捞、农资打假、私屠滥宰、动物检疫、农药肥料生产领域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涉农违法行为,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是通过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注重短时性、单点式的法律宣传,持续性、成系统的教育深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农业领域研究具体问题的时候多,研究宏观问题的时候少;贯彻落实上级措施的时候多,结合实际创新抓落实的时候少。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基础还相对薄弱,一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执法骨干和法治工作人才还较为缺乏。

三、下步主要工作

(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使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加强完善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开展容缺后补,提高行政效率。

2. 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另一方面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专项行动。

(四)强化监督和问责。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对执法过程中不规范问题严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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