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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第一季度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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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鲁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叶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会上,叶锐领学了《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长见围绕《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能够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大幅提高决策质量。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落实,规范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履责,助力依法高效履职;二要政府带头,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以及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智囊团和“防火墙”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完善机制,重视法律顾问专业意见,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推动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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