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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

6月8日,鲁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叶锐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鲁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鲁山县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起草情况的相关汇报,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指出,行政决策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掌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的能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一环,也是走实走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规定》,熟练掌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要完善制度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要抓好执行落实,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将《规定》落实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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