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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2020〕2号)和《鲁山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鲁双随机办〔2022〕3号),制定本方案,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联合实施。
一、牵头单位
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配合单位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
三、检查时间
2022年5月15日-11月15日
四、抽查对象和比例
2022年1月-10月鲁山县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场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主体,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五、检查内容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 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会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办理情况、工程进度激支付情况 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等关键环节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六、实施检查
(一)成立部门联合检查小组。在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抽取的县发改委执法人员任组长,具任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执法人员为成员。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取人员属于法定回准情形的,及时子以调整,并另行随机抽选。
(二)在项目名录库中抽取检查项目,拍取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参与。
(三)需被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的,检查小组应提前告知。
(四)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节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贵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五)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方式、口头方式、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相关情况记录于《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
(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七、记录检查结果
(一)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和《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汇总表》,并签字确认。
(二)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抽查检查結果信息包括: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察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八、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对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通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步归集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市场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并积极推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细化责任分工,科学调配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科学确定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明确交易服务机构需支持配合的事项和履职方式,实现交易服务与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
(三)及时报送情况。县发改委负责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负责本单位检查事项(结果)有关情况的上传上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建新 电话:13781851569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帅军 电话:18236612369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于建政 电话:13938650858
县水利局: 王乾豪 电话:18790571292
附件:
1.《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目录》
2.《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情况记录表》
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目录
序号 | 随机抽取项目名称 | 招标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业监督部门 | 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
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集中检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受检 项目 名称 |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 |||||||||||||
批复 文件 及文 号 | 批复投资 | 万元 | 招标方式 | ||||||||||||
项目 业主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招标控制价 | 万元 | 联系电话 | ||||||||||||
中标 单位 |
| 万元 | 联系电话 | ||||||||||||
违法设置限制、排斥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参与招投标的 规定,或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 是 否 否 | 口 口 | |||||||||||||
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 | 是 | 口 | |||||||||||||
标准。 | 否 | 口 | |||||||||||||
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 | 是 | 口 | |||||||||||||
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 否 | 口 | |||||||||||||
设定明显超出指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 是 否 | 口 口 | |||||||||||||
招标 | 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 | 是 | 口 | ||||||||||||
人存 | 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 否 | 口 | ||||||||||||
在的 | 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 | 是 | 口 | ||||||||||||
违法 | 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 否 | 口 | ||||||||||||
违规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 | 是 | 口 | ||||||||||||
行为 | 除外)。 | 否 | 口 | ||||||||||||
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 | 是 | 口 | |||||||||||||
险等。 | 否 | 口 | |||||||||||||
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 是 否 | 口 口 | |||||||||||||
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 是 否 | 口 口 | |||||||||||||
| 是 否 | 口 口 | |||||||||||||
招标 人代 | 选派的招标人代表未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应回避而未回避。 | 是 否 | 口 口 | ||||||||||||
表存 在的 | 选派的招标人代表私下接触投标人(采购人)、潜在投标人(采购人)、评标(审)专家或相关利害关系人. | 是 否 一 | 口 口 | ||||||||||||
违法 违规 行为 | 选派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 干扰或影响其 | 是 否 | 口 口 | |||||||||||
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 |||||||||||||||
是 | |||||||||||||||
口 | |||||||||||||||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否 | 口 | |||||||||||||
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交易相关主体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 是 否 | 口 口 | |||||||||||||
投标 人存 | 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违规拦载评标专家。 | 是 否 | 口 口 | ||||||||||||
在的 违法 | 与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或其他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串通投标。 | 是 否 | 口 口 | ||||||||||||
违规 | 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活动。 | 是 | 口 | ||||||||||||
行为 | 否 | 口 | |||||||||||||
是 | 口 | ||||||||||||||
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交易相关主体参与招标活动。 | 否 | 口 | |||||||||||||
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业绩、 | 是 | 口 | |||||||||||||
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 | 否 | 口 |
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 是 否 | 口 口 | ||||||||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所评项目复核或配合异议、投诉答复。 | 是 否 | 口 口 | ||||||||
发表倾向性、歧视性意见,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的。或串通其他评标委员会 | 是 | 口 | ||||||||
成员操纵评标结果。 | 否 | 口 | ||||||||
评标人 | 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是 否 | 口 口 | |||||||
成员 | 接受单-位或者个人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的,或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征询中 | 是 | 口 | |||||||
存在的 | 标人意向。 | 否 | 口 | |||||||
违法违规行为 | 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 是
| 口 口 | |||||||
评标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或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整体进展。 |
否 | 口 口 | ||||||||
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 | 是 | 口 | ||||||||
影响履约的,未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直接否决投标。 | 否 | 口 | ||||||||
未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应回避而未回避。 | 是 否 | 口 口 | ||||||||
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开展评标活动。 |
| 口 口 | ||||||||
| 是 | 口 | ||||||||
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的。 | 否 | 口 | ||||||||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未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 | 是 | 口 | ||||||||
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的。 | 否 | 口 | ||||||||
是 | ||||||||||
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未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口 | |||||||||
否 | 口 | |||||||||
是 否 | 口 口 | |||||||||
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明显错漏、歧义,导致评标无效的。 ‘ | ||||||||||
是 否 | ||||||||||
故意拖延、敷衍,无故回避实质性答复异议,或者在异议作出答复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 口 口 | |||||||||
| 口 口 | |||||||||
未按相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答复投标人质疑、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 ||||||||||
代理 | ||||||||||
是 否 | 口 口 | |||||||||
机构 | 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言行,或干预评标专家正常评标的0 | |||||||||
存在 | ||||||||||
是 否 | 口 口 | |||||||||
的违 | 未按照相关规定或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暂停项目招标,组织复核、重就评标或重薪招标的. | |||||||||
法违 | ||||||||||
是 否 | 口 口 | |||||||||
规行 | 索要或者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服务或者私下收取费用的。 | |||||||||
为 | ||||||||||
是 否 | 口 口 | |||||||||
在所代理的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 | ||||||||||
在评标结果公告前泄露评表专家名单或评标专家个人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
| 是 | 口 | ||||||||
的。 | 否 | 口 | ||||||||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未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 | 是 | 口 | ||||||||
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的。 | 否 | 口 | ||||||||
是 | ||||||||||
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未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口 | |||||||||
否 | 口 | |||||||||
是 否 | 口 口 | |||||||||
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明显错漏、歧义,导致评标无效的。 ‘ | ||||||||||
是 否 | ||||||||||
故意拖延、敷衍,无故回避实质性答复异议,或者在异议作出答复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 | 口 口 | |||||||||
| 口 口 | |||||||||
未按相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答复投标人质疑、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 ||||||||||
代理 | ||||||||||
是 否 | 口 口 | |||||||||
机构 | 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言行,或干预评标专家正常评标的0 | |||||||||
存在 | ||||||||||
是 否 | 口 口 | |||||||||
的违 | 未按照相关规定或行政监督部门意见暂停项目招标,组织复核、重就评标或重薪招标的. | |||||||||
法违 | ||||||||||
是 否 | 口 口 | |||||||||
规行 | 索要或者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服务或者私下收取费用的。 | |||||||||
为 | ||||||||||
是 否 | 口 口 | |||||||||
在所代理的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 | ||||||||||
在评标结果公告前泄露评表专家名单或评标专家个人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
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 | 是 | 口 | ||||||||
的。 | 否 | 口 |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是 否 | 口 口 | |||
合同履约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
其他 违法 | 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办理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
违规 行为 | 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
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 是 否 | 口 口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鲁山县2022年度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