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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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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乡村振兴局
一、机构简介
(一)办公地点:鲁山县老城大街西段县委宾馆院内
(二)办公时间:行政机关正常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三)办公电话:0375--505274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组织拟订鲁山县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努力完成新时期、新阶段脱贫攻坚任务,确保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负责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负责全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
(四)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五)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搞好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统一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库,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年度项目搞好筛选、考察、评估、论证、汇总申报。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实施和使用效益的跟踪检查及招标、议标、报账制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七)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八)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九)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十一)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县级领导联系贫困乡村服务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负责起草本辖区扶贫开发部门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工作。
负责人:郭锐娜0375--5052740
(二)开发规划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主导全县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扶贫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减贫标准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分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负责指导县乡两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协同相关单位落实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审计、巡视、核查、评估反馈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协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协同做好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
负责人:林亚超0375--5052740
(三)行业扶贫股。负责全县行业扶贫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推动全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及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
负责人:段启南0375--5052740
(四)社会扶贫股。负责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扶贫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人:禹建伟0375--5052740
(五)考评督查股。负责指导全县脱贫攻坚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扶贫对象档卡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检查评估;协助做好对相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考评工作。负责协调扶贫领域督查巡查工作;协调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人:史文哲0375--505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