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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3-02-24         浏览次数:

近日,市政府印发《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平政〔2023〕7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强力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政策措施》,对涉农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奖补支持,更好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在深入有关县(市、区)、企业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文件的初稿。期间,市政府先后10多次召集市直有关单位、县乡政府负责同志和涉农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等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月份,向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全面征求意见,对有关建议进行吸纳修改。2023年2月24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日以平政〔2023〕7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分为八大项、30条奖补措施,支持优质果蔬、食用菌、肉牛、生猪、鸽业等农业产业发展。其中涉及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

第一项是持续提升种养水平,主要是激励引导企业扩大优质果蔬、食用菌、肉牛、生猪、鸽业的种养规模。

第二项是抓实抓细三产融合,主要是激励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粮食、果蔬、食用菌、生猪、肉牛、乳鸽产业加工,加强冷库建设和电商发展。

第三项是健全完善发展载体,主要是激励推进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壮大“一村一品”。

第四项是发展壮大经营主体,主要是激励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

第五项是全力打造农业品牌,主要是激励推动农产品认证、知名品牌培育、绿色富硒功能品牌打造、优质农产品推介等工作。

第六项是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主要是激励推动农业科技研发、新技术培训示范、优良品种育种保护等工作水平再提升。

第七项是不断夯实基础保障,主要是激励金融机构、村级组织在破解融资、土地瓶颈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各地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政策资金。

第八项是其他产业支持政策,主要是明确对五大主导产业以外的农业产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奖补。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五、关键词诠释

“一县一业”,更多是针对发展中地区提出的概念,主要是指借鉴贵州、云南等地做法,做大、做强、做优主导产业,让每一个县能够培育一个区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善、经济效益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

“一镇一特”顾名思义是一个乡(镇)一个特色产业,是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的发展思路,以产业振兴为出发点,以高质量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镇一特”的发展需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出发,全力做好产业选择、人才保障、文化振兴、生态保护和有力组织,进一步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凝聚力。

“一村一品”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2.政策咨询电话:0375-4975051

3.解读人:连国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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