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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
关于鲁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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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局长 魏卿水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鲁山实际,强化发展举措,应对困难挑战,破解发展难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收支情况。年初县乡人代会批准的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4385万元,执行中因国家从
●县本级收支情况。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批准,县本级收入预算由67537万元调整为56030万元,实际完成555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主要是耕地占用税等减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41730万元调整为29355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补助乡级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03134万元,实际完成2933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4.8%。
县级报县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县本级收支外,还包括上级补助、乡级上解、补助乡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即县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255955万元,财政赤字为7899万元,其中当年实现收支平衡。因预计短收、转贷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算调整等,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调整为324771万元,财政赤字减至7839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336520万元,财政赤字为78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作为县级收入,乡级支出由县级专项补助安排。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0310万元,实际完成35243万元,为预算的116.3%,增长49.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41441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预算为40240万元。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59997万元,其中:县级支出预算调整为56436万元。执行中加上级新增补助、超收等,支出预算调整为70084万元,实际完成586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7%,增长51.7%;其中:县级支出预算调整为65696万元,实际完成543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2.7%,增长53.5%。。
县级除上述收支外,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补助乡级等项目,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41441万元。因转贷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追加补助等,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调整为60072万元,执行中加上级补助增加、超收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7205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我县县属老国有企业全部处于待破产关闭状态,新成立国有企业组建后,正在进行资产注入,正常经营刚刚起步,没有产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暂时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2880万元,支出预算57900万元。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完成62771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0.8%,主要是因为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支出预算实际完成52688万元,为预算的91%,与上年基本持平;收支结余100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2717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市政府核定我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92945万元(一般债务75645万元,专项债务17300万元)。
2016年,我县转贷政府债券30948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548万元(一般债券),新增债券28400万元(一般债券11100万元,专项债券17300万元)。根据《预算法》等有关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全部纳入县本级债务预算管理,其中:县本级使用27488万元(一般置换债券25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940万元),乡级使用346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360万元)。截至2016年底,全县政府债务性余额合计75274万元(一般债务57974万元,专项债务17300万元),其中:政府债务6514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031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101万元。控制在规定的限额以内。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鲁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可能会有所变动,届时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县财政部门凝神聚力、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支持方式,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转贷政府债券30948万元,主要统筹用于扶贫开发,城南新区建设,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老城区道路改造,G311、G207改造征地拆迁和金孟线四岗-五里堡改建,县一高新校区建设,县医院和中医院新院区建设等,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大力支持争取项目资金,新增财政专项资金65685万元,保证财政支出规模稳定增长。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8433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
●大力支持发展载体建设。整合资金35254万元,认真落实产业集聚区、城南新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奖励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了两区发展壮大。改造和成立了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鲁山县润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投融资公司,有序进行资产注入,提升投融资和自主运作能力。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筹措资金2369万元,支持污染防治。安排资金5083万元,支持山区造林、退耕还林、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切实保护“绿水青山”;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探索完善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安排资金890万元,支持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2.落实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支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进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筹措资金2858万元,加快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7512万元,落实县级储备粮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有效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筹措保费补贴400万元,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资金610万元,增强风险保障能力。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安排资金78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争取资金536万元,支持4个村进行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资金4000多万元,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新(改)建农村公路、桥梁等,切实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投入资金230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一事一议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40万元,改造危房户数587户。
3.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坚持为民理财观念,加大民生投入,全县财政民生支出25.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1%。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扶贫资金23009万元,支持实施了一批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和县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扶贫项目。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研究制定《鲁山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实施办法》及《鲁山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51938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45元、13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80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300元、3000元。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全县第一批、第二批参保工作已经完成,第三批顺利启动。
●支持教育水平提升。安排教育支出73027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发展特殊教育和党校教育。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教育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905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医改工作稳步推进。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引导医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9万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支持“五个一”精品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送基层,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住房保障支出8608万元,足额安排住房公积金,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
●支持平安建设。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4773万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大力支持社区矫正、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
●调整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在确保县乡财政体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税收政策和全县财力状况,调整完善县乡级财政体制,新增财力适当向乡镇倾斜,保障乡级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县乡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限额范围内。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县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流程,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扩大县本级预算执行系统覆盖面,乡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实施。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及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管理,组建投资公司,建立产业发展投资机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31个,涉及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文化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体育产业、教育、镇区基础设施等8个领域,总投资171.6亿元。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从预算监督、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深入推进财政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扶贫资金、财政资金安全、预决算公开等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问题,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
●完善财政基础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基础工作,促进评审结果及时、客观、公正。修订县直差旅费支出标准,规范公用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构建基本制度、专项风险防控、具体业务操作规程三级内控风险制度体系。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12-2016年,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改革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1756万元增长到65244万元,年均增长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81726万元增长到319701万元,年均增长12%,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五年来,民生支出累计达110亿元,年均增长14.3%,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事业明显改善。五年来,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形成。预算外资金全部取消,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改革覆盖县乡所有预算单位,预算公开有效推进,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确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规范性文件,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和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县各部门和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动力不足,刚性支出强劲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债务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大;预决算公开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沉淀多;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一)今后五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
2017-2021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阶段,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推进供给侧改革和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今后五年,财政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人大决议,以“6336”发展思路为指导,解放思想,积极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保持6%以上,为按时全面脱贫和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以“211工程”为抓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系统性风险。继续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编制好2017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县级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四张牌”, 聚焦“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6%。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乡级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落实2014年10月以来的工资改革政策,实施“211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1.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压缩10%;强力统筹财政存量资金、结转资金、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各项资金,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扶贫开发等重点支出能力。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及“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以有限的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化解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庞大与财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1)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11工程”建设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战。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700万元,统筹整合各类资金3亿元,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风险基金,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生免住宿费免学费等经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做好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支持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统筹资金1000万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筹集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南水北调生态廊道建设。安排资金1000万元,继续做好污水和垃圾处理、秸秆禁烧、空气质量监测等工作。落实资金1060万元,搞好县城环卫绿化运行维护。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筹措资金1230万元,支持旅游宣传和旅游规划编制。支持拓宽旅游产业投融资机制,全面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整合存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沙河治理、城南新区、产业聚集区、G207和G311改造、郑尧高速四岗出口加宽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提高产业聚集区、特色商业区和城区综合承载能力,以及县属国有投资公司融资发展能力。争取新开工PPP项目10个以上,融资70亿以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发展动力。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7778万元,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支持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救助等提标,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经费72395万元,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促进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8665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至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扶助。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感知度。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安排资金1936万元,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国有文艺团体改革。
●支持公共安全建设。安排资金10291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和普法宣传,加强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①代编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915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加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269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5217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609万元,加上解支出10400万元,滚存赤字783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2170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乡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2170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601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846万元(返还性收入40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52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57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乡级上解等1113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9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37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5%。
支出安排。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217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8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5%。补助乡级支出18774万元,上解支出10400万元,滚存赤字783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上级要求,政府债券收支暂不编入年初预算,待上级下达我县债券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8657万元,其中:县本级收入44220万元,上级补助3041万元,上年结余11396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8657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58220万元,补助乡级支出437万元。县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94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665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2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2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84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7315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4571万元;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297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171万元,累计结余63981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122万元,支出 4966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028万元,支出 1331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因我县县属老国有企业全部处于待破产关闭状态,新成立国有企业刚刚组建,预期年内不会产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鲁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7年3月底,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1-3月份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48211万元,主要是重点项目支出、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等。同时,县级提前下达乡级转移支付1840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60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364万元。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重点做好专项资金细化、规划期现行收支政策预测分析等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
●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和财政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优化后的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中,积极探索开展财政经济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精准治理能力。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全面推行涉税信息共享,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楼盘、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旅游开发、餐饮服务等领域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大矿产品税费代扣代缴力度,制定分行业、分税种的综合治税方案,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协税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堵塞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结转资金限期分配或支付,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下达速度和拨付效率,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7年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相关支出予以重点保障。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专款专用规定。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债务政绩考核办法,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债务信息月报等制度,实现政府债务规模在控可控。研究加强或有债务监管,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财政资金要逐步由“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提高乡级基本保障能力。健全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划分范围、核定收支、定额奖励、超收分成、短收不补”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一定三年,调动乡级理财积极性。加大对乡级补助力度,增强乡级 “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能力。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县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覆盖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平安幸福新鲁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鲁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及说明目录.doc
附件2:鲁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及说明.doc
附件4:鲁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安排情况及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