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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46/202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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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年处理23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年处理23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1571652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230万吨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鲁山县昊然工贸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西许庄村 |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西许庄村,占地面积6.01亩(4006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区为:独立工矿区,符合《下汤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万元。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m2,设破碎、制砂、筛分、洗砂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生产工艺:原料→破碎→制砂→筛分→清洗→成品。 | (1)废气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原料和产品堆存及装卸废气、物料破碎废气、食堂油烟和车辆运输废气等。项目原料堆场、产品仓均设置为封闭仓并设置洒水喷头,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设备封闭,物料输送皮带廊道封闭,并在设备进出口处设置洒水管线,处理后废气浓度满足《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41/T1665-2018)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厂区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及洒水,降低运输扬尘,废气处理措施可行。(2)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为筛分及洗砂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设置浓缩沉淀+压滤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筛分、洗砂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置污水收集池,洗手等生活污水经收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等综合利用,厂区内生产区及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并设置雨水收集池,收集前期雨水回用生产不外排。(3) 噪声控制措施:各设备经采取置于室内、减振基础、厂区绿化及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污泥、含油废棉纱手套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暂存后外售作建材等综合利用或回用河道生态恢复覆土,除尘器回收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在厂内暂存后同生活垃圾一起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固废处理措施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