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59/2025-00004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要求,依据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现将2025鲁山县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截止2025年6月30日上级下达鲁山县衔接资金25212.4089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85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161万元,市级衔接资金7108万元,县级资金1087.40894万元。资金明细见附表1。
二、分配原则
坚持“脱贫县要将衔接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的要求,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在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应切实负责,推动落实。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参与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开展施工,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工程质量。
三、资金计划分配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鲁山县已收到衔接资金25212.40894万元。已安排到项目25212.40894万元。资金明细见附表2。
2025年6月30日
监督电话:12317 0375—61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