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27/2025-00019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2025年“人社专员”乡村 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鲁山县2025年“人社专员”乡村
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4〕4号)和《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平人社办〔2024〕114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人社专员”乡村公益性岗位60个,现将招聘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公益岗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二、招聘人员筛选条件
1.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本村及邻近村的符合条件人员优先安置;
2.村级两委、监委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3.正在享受或者曾经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社专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鲁山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1800元(含社保)。
四、日常管理
1.“人社专员”安置上岗时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安置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人社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并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在岗人员履职情况;
3.人社专员的签到、请销假等日常管理由行政村负责。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1月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南环路西段综合办公楼4楼18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交2025年鲁山县“人社专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相关部门认定类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重点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违法违纪情况等。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人员可按照岗位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最终岗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75—7172078
附件:1.
“人社专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
2025年鲁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xlsx
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