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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就业补助资金(监测村信息采集费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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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人社[2021]8号文件精神:对按时填报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监测情况的定点行政村、定点样本村等监测村,按照每村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补助,补助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2025年4月-2025年9月尧山镇上坪村、张良镇黄五常村段俊锋、豆晨光两人信息采集费用共计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鲁山县劳动就业和综合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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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410423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