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贫开发{2020}107号 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收回鲁山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及招标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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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收回鲁山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及
招标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土门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仓头乡等单位关于退回2020年部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评审结余资金、招标结余资金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将仓头乡等单位项目资金、评审结余资金、招标结余资金,共计177.992855万元予以收回(详见附件),统一安排用于其它脱贫攻坚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鲁山县收回部分扶贫项目资金及招标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
2020年11月3日
(107号)鲁山县收回2020年扶贫项目资金及招标结余资金的报告(1)(7)(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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