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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土门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行政执法、重大决策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相关内容,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鲁山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公平公正推荐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成员。

一、成员职责 

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重大项目、合同、文件论证、审查;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遇到重大法律问题;信访稳定征收拆迁、重大纠纷存在疑难法律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等

二、入选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有扎实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三)行政机关、司法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在所从事的行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声誉度。是执业律师的,应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执业业绩良好;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
    、评选程序
    (一)报名。主要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提供相关材料,并做好审核把关
    (二)审查县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个人职业操守、思想品德,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候选专家委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定;

经审定的候选专家委员,向社会进行为期7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候选专家委员名单呈报县政府决定颁发聘任书。
    、其他
    (一)严格纪律要求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机制。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满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自然解聘。对新推荐专家委员通过评选的,增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报名时间、方式请各单位于2021930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政府办四楼行政法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fbxzfgk@163.com 联系电话:5092127。

 

 附件:鲁山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02199

 

 

 

  

  

 

鲁山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籍   贯


出生地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    间


入党时间


职    称


业务专长


全日制教育

毕(结、肄)业

院校

系              专业

学   历


学   位


在职教育

毕(结、肄)业

院校

系              专业

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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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 职 务


特邀(约)职务


其 他 职 务


 

 

 

  月至   年  月在何地区何部门任何职务(或在何院校学习)

 

 

 

 

十年

来受

表彰

情况


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党政纪处分的情况


本人意见

本人愿意成为鲁山县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科学、客观、公正。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字盖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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