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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滨河大道西延工程(告知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及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滨河大道西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滨河大道西延工程

鲁山县沃通建设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鲁山县滨河大道(钢厂路至鲁阳西路段)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滨河大道西延工程(钢厂路至鲁阳西路段),东起滨河大道与钢厂路交叉口,西至鲁阳西路,路线总长 1535m,车道数为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50km/h,项目计划拟于 2027 年 6 月底建成通车。项目为非污染性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期,营运期不产生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平顶山市 2025 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平环委办〔2025〕18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有效防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循环使用运营期桥面及路面雨水径流经排水沟渠流入雨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建立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及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附件:鲁山县滨河大道西延工程(钢厂路至鲁阳西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取码: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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