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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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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现将消费者提出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电话:
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二)互联网投诉举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
(三)邮寄地址;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鲁山县人民路中段老汽车站对面);
(四)12315窗口直接办理。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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