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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鲁山县兴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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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豫财社【2018】8号文件及平人社就业【2021】11号文件精神,对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鲁山县兴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2023年招用27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要求,给予补贴金额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4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鲁山县劳动就业和综合保险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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