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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县乡村振兴局退回就近就业公益岗人员工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收回县乡村振兴局退回就近就业公益岗人员工资的通知鲁巩固脱贫成果(202358),现将资金项目收回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文号

资金来源

收回

备注

合计

0.625


1

县乡村振兴局

鲁山县2023年公益岗位工资补助(县乡村振兴局二期)

鲁山县

公益性岗位工资

平财预〔2023〕299号

市级衔接资金

0.37


2

县乡村振兴局

鲁山县2023年公益岗位工资补助(县乡村振兴局三期)

鲁山县

公益性岗位工资

豫财农水(2023)55号

省级统筹

0.225


3

县乡村振兴局

鲁山县2020年疫情期间临时性就近就业公益岗工资

鲁山县

公益性岗位工资



0.03


 

监督电话:12317           (单位监督电话)505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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