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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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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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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名录:鲁山县河滨小学
根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招生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鲁山县河滨小学:鲁平大道以南—向阳路以西—尧山大道以南—鲁班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钢厂路以东—鲁平大道以南区域,阳光新村及三间房村户籍学龄人员,及城区分流的部分学生。
二、招生规模
一年级430人。
三、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五、初审材料提供
1、具有片区内户口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片区内拥有固定房产(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优先)且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需提供:
1)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个月的水、电费条(原件、复印件)(注意:1.假如房子是爸爸的名字,孩子和妈妈一个户口,那还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假如爷爷或奶奶是房主,跟爸妈孩子一个户口本的就全部复印。爷爷或奶奶和孩子不一个户口本的,需要证明关系。 )
3、片区内工商户、外来务工子女等需提供:
1)户口本学生及父母页原件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外来务工者提供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及近半年工资证明。
4)近三个月的水电或燃气缴费条。
六、其它事项
1、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学校初审,局直办联合招生工作组复审,县招生工作组随机抽调审核。
2、因学校招生人数有限,根据教体局招生文件属于自己片区范围内学生按类别依次录取:
第一类:具有片区内户籍的居民子女。
第二类:在完成第一类录取后,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对无片区内户籍但有房产(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优先)且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进行招生。
第三类:在完成第二类录取后,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对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或证件的片区内个体工商户子女进行招生。
在完成第三类录取后,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对能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其他人员子女进行招生。
3、以下几种情况不予采信:
1)购房以入住为准,在建房未交房入住的合同、票据等材料不能作为入学凭据。
2)通过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查看其父子或母子(监护)关系,查看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用工合同”等证件的法定持证人是否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以上证件不能证明隶属关系的,需提供其他有效证件予以证明。不能证明隶属关系的证件一律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