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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农作物秸秆秋季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25         浏览次数:

鲁土文 [2023]35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农作物秸秆秋季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各村两委办事处有关单位:

切实做好2023年度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把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加强舆论宣传,坚持依法治理

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小手牵大手”召开不同层次会议等多种宣传措施,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张旗鼓搞好宣传,要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有关规定宣传到千家万户,全面提高全民禁烧意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促进农民增收,形成全社会自觉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加大督查巡查力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签订“2023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落实“包责任制”,即:办事处班子成员领导分包工作片,驻村干部和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干部包户包地块,落实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最低不低于85%,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执行,对农作物秸秆禁烧,继续采用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措施,坚持“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据环保部门制订的奖罚措施,每焚烧一处或发现一处灰迹者罚当事人500元,凡是焚烧秸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导致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对办事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实行行政降职处理和各200元的经济处罚,对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按照组织程序给予降职、免职处理。同时罚村委会500元,对其他应承担责任的村两委干部、党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户)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凡烧坏林木的由林业部门责令补栽,并处1—10倍罚款,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知情不报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农业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环保所及派出所成立联合督查组,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昼夜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扑灭,避免火灾隐患的发生。

三、加强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要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密切配合

各村委会要做到及时规划,引导农民集中堆放、便于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在县乡道路上以及经济林、林区等地带堆放秸秆,对于田间、路边、地头、河渠和排涝沟要严格按照管理及早清理,严格把关焚烧隐患。

结合秸秆禁烧针对办事处的实际情况鼓励引进秸秆加工新技术,对回收利用秸秆加工木炭、板材、气化等深加工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大力发展畜牧业,推广秸秆青贮,积极利用秸秆作基料,发展食用菌生产和户用沼气,以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惩焚烧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领导与信息沟通,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办事处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人员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及时与县禁烧办进行信息沟通,严禁虚报谎报,坚持定期按时上报。履行好“五落实”、“四包”责任制,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附:1、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秸秆禁烧扑救预案

2、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名单

3、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秸秆禁烧应急分队名单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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