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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5         浏览次数:

鲁土文〔202339

 

关于下发《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单位: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已经中心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41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防汛抢险应急预

一、总则

1、为做好洪水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全中心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洪涝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职责,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坚守岗位,保证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畅通无阻,手机24小时开机,不准擅自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我中心洪涝灾害易发生地段的防汛安全工作。对我中心易发生区域加强监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要制定防汛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各村村委会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村洪水灾害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洪水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中心的防汛工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防汛值班电话:(0375-5709059)

2、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指挥部名单如下:

  :吴广志(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李志广(党委委员、副主任)

  :史海涛(党委委员、副主任)

              崔宇琳(党委委员、副主任)

              蔡太平(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雷海涛(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绘军(应急办主任)

              王亚锋(纪检监察室主任)

              洪占国(民政所长)

              马雅珂(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梁俊徽(乡村振兴办主任)

              崔莹莹(综治办主任)

              范钦钦(经济办主任)

              雷金纳(武装部长)

                瑜(林站站长)

              张旭光(计生办主任)

              郭明亮(财政所长)

              何路明(社保所长)

              张亚宾(派出所长)

              王延周(国土资源所所长)

              吴松杰(中心校校长)

              张义昌(卫生院院长)

3、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中心的防汛抗洪工作,拟定我中心防汛抗洪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制定主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我中心汛情、工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救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

4、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长:李志广

 员:张绘军

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2).救援救灾组

 长:李志广

 员:张绘军 雷海涛 范迪宽

负责中心应急救援队伍的统一调度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工作。

3).兵力调度组  

 长:李志广

 员:张亚宾 张绘军 雷金纳

负责派出所、消防站、基干民兵的人员调配和救援工作。

4).交通运输组

 长:蔡太平

 员:雷海涛 张旭光 赵顶豪

    负责对受灾地点的群众转移车辆,救灾物资运输和交通指挥。

5).后勤保障组

 长:史海涛

 员:雷海涛 范迪宽 张植皓

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生活物资保障,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期间提供后前保障工作。

6).治安保卫组

 长:史海涛

 员:张亚宾 崔莹莹

负责灾区及群众安置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医疗防疫组

 长:蔡太平

 员:张义昌 张植皓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和住处收集上报工作。

8).宣传报道组

 长:史海涛

 员:雷海涛 张植皓 张亚磊 杨盼盼

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和新闻报道。

9).技术专家组

 长:李志广

 员:张绘军

    负责对当前汛情的分析研判,受灾地点的技术支持、现场处置和救援指导。

10).电力通讯保障组

 长:蔡太平

 员:耿国平 雷海涛 张植皓

负责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五、救援措施

1、转移安置灾民

中心政府统一指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中心、村、组层层包抓,坚持安全可靠、就地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各村成立防汛抢险队,每村抢险队不少于20人组成,每个村民小组设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转移方式:一是预先转移。根据水情,有命令、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和贵重物品撤离,并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接到命令后,除抗洪抢险和留护守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置地点。

转移后的安置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投亲靠友;二是在乡、镇、办事处集中安置;三是在附近村、学校集中安置。

2、查灾、核灾、报灾

灾情发生后,发生地行政村组要迅速组织人力搞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报告,并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做到每日定时报告,紧急时随时报告。应急办负责灾情核查工作,准确及时报灾,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争得款物支持。

3、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搞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救灾储备物资存放、合理使用。增加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为灾害紧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救灾过程中,对救灾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储备功能。

4、落实生产自救等措施

灾后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通过清淤排涝、加强后期田间管理、开展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劳务输出、发展畜牧业、减轻农民负担,以及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措施,以减少和控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六、应急响应等级

按突发性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1.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①辖区河流发生特大洪水,且县水利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辖区发生特大山洪,水位持续上涨;

③辖区多处大型坑塘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漫溢或溃坝;

④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重大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⑤辖区多个村同时发生特大山洪灾害。

2)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符合启动Ⅰ级响应行动条件时,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Ⅰ级响应行动;同时将汛情灾情和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上报县防汛办。

①指挥到位。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办公会,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听取汛情险情汇报,分析当前气象、水文形势,对天气形势和洪水趋势进行预测,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

②进驻现场。根据汛情发展,相关工作组30 分钟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在15分钟内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与行政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抢险应急队伍进场:抢险队伍指挥部通知进入危险区段,进行抢险;对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组:做好抢险物资调用、搬运;组织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严密看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给;紧急避难安置受灾群众,强化安置区管理。

防汛抗旱办公室:保障防汛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指挥部要求及时播报相关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医疗保障工作组:对伤病员及时进行救护;做好灾后全面消毒、巡回医疗的准备。

③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根据防汛指挥部要求, 立即组织防汛队伍进入一线。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险情最严重地区进行现场指挥。防汛指挥机构、抢险队伍等人员迅速到岗。派出巡查组,及时掌握实时情况。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30分钟向中心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心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Ⅱ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辖区河流发生特大洪水,且县水文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辖区多个村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③辖区3座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

④辖区多处大型坑塘发生或可能发生漫溢或垮坝;

⑤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2)Ⅱ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中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执行。

①指挥到位。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中心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中心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1 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需要,在 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村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③下达命令。根据灾区现场情况需要,及时由防汛指挥部发布相关命令。

3.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辖区河流发生较大洪水,且县水文部门预测流量会持续增加,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辖区多个村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③辖区3座水库发生险情;

④辖区内多处大型坑塘发生较大险情;

⑤辖区内因暴雨、水灾引发的局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现象。

2)Ⅲ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中心防汛办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中心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执行。

①指挥到位。中心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在中心防汛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中心防汛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召开会商会

a.申请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村汇报(直接或电话)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③进驻现场。按照防汛指挥部安排,相关部门在2小时内到达灾区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需要,在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乡镇组成现场临时防汛救灾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相关工作组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天气形势及雨情、灾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资储备和救援准备,开展水、电、气等应急抢险,保障正常供应。办公室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电文;按要求播 报相关信息;摄录洪涝影像资料。

④巡查。中心防汛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到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建议。

⑤汛情上报。中心防汛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中心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

4.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多个村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县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情况;

②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③辖区内局部地方出现较大山洪。

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中心防汛办提出预警和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建议,报中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执行。

①中心防汛办及时向各总支、各村、各单位通报汛情、灾情,同时上报县、中心防汛指挥部。相关村必须立即召集防汛抢险小组成员待命。

②会商:由中心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分析防汛形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③必要时,经中心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同意,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3小时内派出中心防指技术组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七、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防汛抗洪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讯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洪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2、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排水排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用电。

3、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洪水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受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4、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洪水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要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5、资金保障

财政所主要负责安排防汛抗洪补助费,用于补助遭遇洪水灾害的村庄,进行防汛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八、善后工作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府组织各部门各村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水利修复,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本预案于2023年41日进行修订,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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