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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孜乡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行政、乡直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乡河道水生态保护,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清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平顶山市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政〔20236号)、《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平河办〔20236号)、《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平河办〔20237号)、《联合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检会文〔202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内(含水库、小微水体等)“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集中清理活动,在前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隙”,切实实现河道内“四乱”问题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活动各项目标任务保质按期完成。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不反弹,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基本实现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巩固提升我乡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全面彻底清理我乡辖区内大、中、小河流域河道内及河道两岸的“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工作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有行洪任务河道的“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物,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弃料、废弃船只、柴草堆、杂物等固体废物,确保不再发生河湖“四乱”问题,实现流域内清洁常态化。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3月16日-3月25日)

各村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成问题排查和台账建立。将各级河长巡河发现、上级交办、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四乱”问题一并纳入台账管理。结合自排查工作将水利部、省河长办交办的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进行核查,属于防洪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全部纳入问题清单。

(二)制定方案(3月25日-4月6日)

1.建立“三个清单”。各村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河湖“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及河道内垃圾堆放情况和现有沿河村垃圾来源、管理人员情况、垃圾处理设备设施运转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村级河长和主管责任人、责任区域、整治任务、完成时限。

2.对照自查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清理工作方案,完善督察机制、奖惩机制和长效治理机制。村要于4月6日前将“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三)集中清理(4月7日-10月25日)

各村要以辖区内主要河流为清理工作中心,兼顾各支流,从水源地保护区、人口密集村河段入手,突出公路沿线河段为重点,由点及面、分批启动、合理统筹、彻底清理。

515日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河道内现有“四乱”问题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清理整治。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

乡河长制办公室随时对各村清理整治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4月份起,各村要在每月24日上午11时前,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工作进度报表》盖村公章后上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三)复核验收(10月26日-11月9日)

10月26日起依据各村河湖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乡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内的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逐个验收,整改完成一处、验收销号一处,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清理不彻底、处理不合格的直接督促整改,对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11月9日前,各村要将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汇总后上报乡河长制办公室。

(四)巩固战果

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后,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机制,防止反弹。乡河长制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进行抽查。各村在彻底清理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沿河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对保护河道水生态的认识,认清乱堆乱倒垃圾的危害

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自然村必须把基础工作落到实处,设置合理的垃圾点、垃圾站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群众向指定位置丢弃生活垃圾

三是切实解决沿河村的垃圾转运和后续处理问题重点是管理人员、转运人员是此次排查清、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河长是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人负责各自行政区、责任区内河道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村级河长是河道垃圾清理监督责任人负责各自行政责任区内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在清理过程中,各要做到情况清楚、有的放矢、稳步推进、确保成效,积极统筹域内各类资源,确保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清理工作,防止污染物随河水扩散造成更大危害。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要将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幸福河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水美乡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合理整合资金及保障力量,相、形成互补,积极解决问题,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省、市、县、河长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河湖“清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把清理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2023年度考核内容,对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程序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河长、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彻底清除,长效治理

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管护体系作用,把保持河道生态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来抓。各村、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有效疏导,不仅要对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及时清理、整治,还要着力解决农村垃圾去向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真正建立属地村为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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