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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孜乡特色产业扶持奖补意见

发布日期:2023-12-21         浏览次数:

为全面提升我乡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走出一条具背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采取对特色产业进行扶持奖补的方式,鼓励背孜乡各类经营主体、个人、党员干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特制定《背孜乡特色产业扶持奖补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引导;坚持龙头带动、集群发展;坚持品牌导向、发展特色;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改革。

二、奖补范围

在背孜乡域内所有辣椒、晚桃、中草药、葡萄等特色农业种植户、村级合作社以及为发展特色产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各村两委、党员干部。

三、奖补方案

(一)辣椒种植

1.对辣椒种植面积达到3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100元,每户亩数限额奖补资金为3000元。

2.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每户额外一次性奖补资金1000元。

(二)晚桃等特色果树种植

1.新增连片种植晚桃等特色果树5亩以上的农户,每亩补贴150元,每户亩数限额奖补资金为3000元。

2.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每户额外一次性奖补资金1000元。

(三)中草药材种植

1.对种植一年生中草药材3亩以上的农户,每亩按照100元进行奖补,每户亩数限额奖补资金为3000元;新增种植多年生中草药材3亩以上的农户,新增种植的当年按照每亩100元进行奖补,每户亩数限额奖补资金为3000元。

2.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每户额外一次性奖补资金1000元。

(四)葡萄种植

1.新增连片种植葡萄3亩以上的农户,种植的当年每亩按照100元进行奖补,每户亩数限额奖补资金为3000元。

2.种植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每户额外一次性奖补资金1000元。

村“两委”发动组织本村群众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50亩的,奖励现金1000元。

党员干部个人带头流转土地20亩以上或连片种植等特色农产品面积达到20亩的个人,除享受以上规定的奖励之外,额外奖励现金1000元。

村集体或村合作社带头流转土地,连片种植特色农产品面积达到10亩的,给予1000元奖励,每增加10亩,增加1000元奖励,奖励资金最多不超过8000元。

五、奖补程序

1.申报。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组织申报资料并填写申报表。

2.初审。奖补对象所在村要组成审核组对拟申报奖补对象进行逐一审核(审核组成员由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组成),审核通过后,在申报表签注意见上报乡经济办。

3.验收。由经济办牵头,抽调乡村建设办公室、财政所、乡纪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奖补工作验收小组,对各村上报的奖补对象进行验收,确定拟奖补相关工作。

4.报批。经乡党政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并审批后,对拟进行的奖补对象按照奖补标准落实资金拨付。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围绕辖区内农业产业发展的特点,发挥村集体的带动作用,鼓励群众发展特产农产品种植,扎实做好奖补资金的有效利用,推动我乡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2.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奖补资金落到实处,切实起到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确保按时申报。各村可根据农产品的生长周期适时完成申报程序,最迟于每年11月中旬以前完成,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在11月底以前完成各项审核与审批工作。

4.本意见由背孜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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