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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棵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日期:2024-11-12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大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制度、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深化各类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全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各村党支部、各站办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各村、站办及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站办组织推动各相关站办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领域、场所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属地责任、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2025年底前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各类事故隐患有效整改;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杜绝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乡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

)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据《四棵树乡关于加强“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等文件,聚焦事前预防,聚焦事故隐患,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1.行业监管站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站办,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聚焦重心前移,聚焦防患未然,聚焦执法必严,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淘汰退出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2.行业管理站办。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站办,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聚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聚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聚焦根治突出风险隐患,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同有关站办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与执纪执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3.其他有关单位。安委会其成员单位与其他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运转中枢和统筹协调作用,指导调度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压紧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深、细、实地组织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评价站办工作进度和质量,通过定期调度、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巡查等措施,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开展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行动

1.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研究出台《四棵树乡关于加强“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厘清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场所主管领导和牵头站所,明确主管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应履行的工作职责:牵头研究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措施;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内30人以上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被国家和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等情形的,给予行业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警示;重点时段安排部署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应履行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点时段加强一线安全监管

明确安委办对各行业领域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监督职责:督促指导行业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统筹协调、调度指挥,提高监督指导质量,增强统筹推进工作质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棚架等突出问题。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行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非煤矿山领域、燃气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讲评、会商研判、交叉互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行问题隐患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稳控安全形势。(乡应急所、消防队、村镇规划中心、派出所分别牵头负责,乡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各村、各单位不再列出)

3.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学校安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加气站、充电设施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高层建筑安全,城镇燃气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加油站安全,商超安全,酒店、影剧院、景区景点安全,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九小”场所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工贸行业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地安全等17个方面,以及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电力、餐饮、住宿、大型农贸市场等行业领域,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教训吸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险除患,筑牢安全防线。(乡应急所、中心校、经济办、民政所、村镇规划中心、交通站、文广旅办、卫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农业中心、市政所等有关站所分别牵头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场所,突出“十大致命风险因素”“三清”“两管”消防安全重点问题,建立健全消防重点单位“五包一”责任制,消安办、各行业建立监管平台,围绕消防安全监管、监控、调度、底册实行数据共享,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乡消防救援队牵头负责,乡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强化矿山安全专项行动,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硬措施》,从严规范行政许可,落实关停整顿一批、重点监管一批、支持帮扶一批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及矿山事故瞒报等行为,对隐蔽工作面、包裹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的落实“行刑衔接”。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井下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管理。(应急所、国土资源所等有关站所分别牵头或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行动,树立无监控即违法的意识,依托重载普货车辆动态监控数据,交通、公安精准筛查并布控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客运车辆非法违规营运,着重整治超越许可运营、脱离动态监控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推进公路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全乡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乡交管站牵头负责,派出所等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7.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每年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并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乡应急办牵头负责,中心校、经济办、村镇规划中心、消防救援队、文广旅办、卫健办、国土资源所等有关站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典型经验总结提升行动。

8.总结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复制一批、推广一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总结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目标再聚焦、检查再精细、执法再严格,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特别是新出台的标准,组织集中宣传培训,积极解读标准、检查指引指南等,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按照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经济办、国土资源所、环保所、村镇规划中心、应急所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乡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审核把关和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站办所间分工负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动态清零。(乡应急所牵头,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按职责牵头负责)

)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矿山、危化品、尾矿库、建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完善“智慧应急”APP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尾矿库、非煤矿山、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乡应急所、经济办、村镇规划中心、交管站、水利站、消防救援队、行政服务中心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落实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乡应急所、村镇规划中心、交管站、经济办、消防救援队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开展老旧场所超年限使用、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乡村镇规划中心、交管站、水利站、市场监管所、消防救援队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非煤矿山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非煤矿山采掘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加速推进非煤矿山整体智能化建设,强化现有矿山单系统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全乡非煤矿山基本实现智能化,推动行业整体转型升级;充分利用财政支持资金,围绕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建设,2026年底前,全乡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有关项目全部建设到位。(乡应急所、财税所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聚焦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或者没有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及时推进闭库治理并公告销号。聚焦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严格项目准入,加快工程治理,探索综合利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尾矿库“头顶库”数量见底清零。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安全监管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乡应急所、环保所、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财税所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不断健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减人行动,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持续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2025年底以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执法检查,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乡应急所、经济办、社保所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政府引导、燃企实施、用户落实”原则,统筹推进全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瓶改管”改造任务。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推动燃气行业实现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实现燃气安全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底前,全实现对城市建成区燃气安全运行监测。(村镇中心、财税所、国土资源所、经济办、应急所、市场监管所、消防救援队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推进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工作,大力推进电气焊“加芯赋码”,全面建成“一芯一码一平台”,2024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并对全乡电气焊持证人员分级全员培训,2025年底前实现电气焊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应急所、消防救援队牵头负责,乡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1.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应急所、经济办、派出所、村镇中心、社保所、水利站、交管站、市场监管所、消防救援队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4.结合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试点工作。2025年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办法(应急所、经济办、市场监管的等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6.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完善举报奖励程序,健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群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27.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站所进行约谈通报。健全“三定两查”机制,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固定检查名单,固定检查对象,固定检查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倒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又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综合统筹乡镇(街道中心)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1+4”应急救援体系、“1+3”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乡村两级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应急所、经济办、林站、消防救援队等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由行业主管站所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充分运用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有关单位统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助推行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按照《河南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4年底,建立完善安责险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全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全覆盖;到2025年底,将安责险逐步拓展到其他具有较高生产安全风险的行业领域,并全面建成安责险制度体系和事故预防服务体系。(应急所、经济办、村镇中心、交管站、农业中心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32.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文广旅办、应急所、派出所、消防救援队等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县级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文广旅办、应急所、派出所、消防救援队等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深“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团乡委、交管站、农业中心、应急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站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村、各单位也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完善规章制度。各村、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细化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督导督办。建立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乡安委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站所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交叉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强化正向激励。村、各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奖惩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表扬。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强化考核巡查。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重点,考核结果如实向委、政府报告,作为各村党政领导班子和直单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各有关站所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分级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考核巡查、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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