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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sksx/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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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103号)、《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平攻坚办〔2020〕7号)和《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的通知》(平安委办〔2023〕48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防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强风险研判,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要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按照2020年1月24日省安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1号)要求,乡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带来的风险负全责。公安部门落实好道路运输、燃放、销毁和打击非法经营等工作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协助做好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利用相关监控监测系统研判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供销部门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防止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回流”原储存仓库。
三、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各村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防线作用,一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第一时间上报。对存在排查与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每月24日前,各村民委员会将辖区内排查情况报送乡人民政府.
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