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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93/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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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辛集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辛集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辛集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站办室、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破解“三资”管理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力度规范“三资”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辛集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主 任:赵 辉(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姚顺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梁亚超(纪委副书记)
王书艳(振兴办主任)
李世毅(党建办主任)
张 峰(财税所所长)
崔国伟(农业农村办主任)
翟占杰(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思思(土地所所长)
冀文帅(水利站站长)
李瑞云(信访办主任)
乔圣秦(派出所指导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办公室主任由姚顺昌兼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提炼工作成效,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乡纪委:立足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健全长效机制。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推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高效落实执行。
乡村振办公室:强化指导发改渠道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发改资金扶持项目的进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农业农村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常态化教育培训,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强化对脱贫攻坚及巩固衔接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指导做好集体所有林地、草地权属和承包纠纷处理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县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派出所:做好针对涉及“三资”管理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排查、打击力度,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土地所:提供现行有效的有关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制度机制;指导各地做好集体资源权属界定和纠纷处置、跟进监督;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民政所:指导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及方式;指导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财政所: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会计人员培训;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水利站:加强水利资金、水利资产的日常管理;开展对水利资金、资产的监督检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乡信访办:推动村级“三资”上访积案问题的化解,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
各行政村:各行政村承担起监督区内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严格依法行使监督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向乡法纪部门进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