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磙 子 营 乡 产 业 振 兴 暨“ 土 地 进 驿 站 、大 田 促 发 展 " 实 施 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优化磙子营乡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产业振兴步伐,乡党委政府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的重要意义  

202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强国”。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土地是重要的支撑,但农田分散化、碎片化的问题,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进程,限制了土地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将细碎化土地化零为整,促进农业规模化运营,能够实现耕地增加、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强,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村民还可以进行“二次就业”,实现1加1大于2的效果

“土地进驿站”储备的土地要与村级集体经济挂钩,依托乡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逐步实现产业振兴奠定基础。

二、“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的实施模式

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流转、土地入股两种方式,通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磙子营乡“土地进驿站”流转协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土地驿站”进行储备。

(一)、储备后的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采取以下两种模式进行经营:

1、由乡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牵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开展自主经营。乡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负责整合金融及购、产、销等资源,以最低的风险、最小的投入,确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益最大化。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驿站”储备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托管,交由如“中原粮仓”等有实力的第三方企业进行经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做好全程监管,并获取分红。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的合作方式:

1、对于定额租金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10月1日之前,按时将租金支付给农户;

2、对于土地入股的农户,根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确定的基础收益(即保底收益)额度,在每年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后,进行两次分红,第一次分红为基础收益(即保底收益);二次分红是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自主经营或托管经营所得的收益部分,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入股农户按照六四分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得的六成收益即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目标任务  

2023年9月20日之前,各村完成“土地进驿站”连片面积不少于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0%(耕地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完成不低于200亩);2024年6月1日之前,各村“土地进驿站”面积不少于全村耕地面积的40%;2025年10月1日之前,全乡80%的耕地要实现“土地进驿站”,最终实现“一村一块田”的目标任务。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   党委政府成立“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包片领导、总支书记对本总支工作成效负总责,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广泛宣传   各村要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利好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社会氛围。以党总支为单位,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村组干部,深入各个农户家庭,掌握农户意向,农户信息要登记造册。

3、统筹推进   各党总支、各村要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方法,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统筹协调。为推动流转土地成方连片,要打破行政村、自然村之间界限。对部分村民土地情结深,不愿意流转的情况,各村可以通过换地、划定自种范围等办法开展实施。  

4、严格程序   为真正做到民主、公开、透明,在“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实施过程中,各村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稳步推进。乡政府统一制定《“土地进驿站”流转协议》范本。

5、规避风险   各村要加强土地经营风险防范。经营主体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两委干部要齐心协力,做到科学种植、科学管理,鼓励聘请专家型人才做技术指导;经营主体为第三方托管企业的,村两委要做好对生产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征信等情况的调查,建立资信档案。

为有效避免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确保产量保底收益,要求经营主体在基础险的基础上,为所经营的土地购买多种形式的商业保险。

6、政策支持   提供社会化服务保障。一是乡政府积极为已流转土地争取中央、省、市、县各级农业生产优惠政策和项目,例如:有机肥、优质种子、农业机械、一喷三防、农业基础设施(路、沟、渠、机井)、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建设等优惠政策。二是乡政府牵头,统领机械化农业服务、农产品供销服务等服务团队,给土地流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开展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民培训等服务。

五、成效考核  

(一)、考核方式   成立由党政办、乡纪委、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村“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实施情况进行实地验收考核

(二)、考评细则   1、所有流转的土地必须签订《磙子营乡“土地进驿站”流转协议》,协议签订不能存在“一支笔”的情况2、“进驿站”储备的土地必须落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或托管经营的模式;3、必须有集体经济收益;4、程序是否规范,相关“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是否完善;5、在满足以上四项内容后,按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土地进驿站”流转协议》面积到现场进行核实。

(三)、奖惩标准   1、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土地进驿站”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20%的村(耕地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要完成不低于200亩),奖补该村工作经费5000元、总支工作经费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亩,再增加工作经费1000元,总支工作经费再增加300元。

2、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耕地规模化经营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乡“土地进驿站、大田促发展”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促进产业振兴,更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各行政村要有敢为人先,引领发展的勇气,还要有攻坚克难、众志成城的精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土地进驿站”目标任务,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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