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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张官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相关村

为贯彻落实十五届鲁山县委第一轮巡察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问题上措施不够得力,影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要及时组织整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张官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7日


张官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整治侵占耕地或变相侵占耕地问题,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根基,促进粮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蔓延趋势,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类处置,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三、整治重点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及其他“非农化”“非粮化”的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工作安排

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为期1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2月28日-3月13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15个村(临河、亢庄、胡楼、李乐庄、惠堂、白杜孙、肖营、黄庵、南丁庄、楝树、榆树湾、闫庄、南王庄、南杨庄、大吴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以“三调”成果、卫片图斑、自然资源系统发现问题清单为基础,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全面排查,特别针对以上提出的耕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及其他“非农化”“非粮化”的行为,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工作进度安排,分类施策,建立问题台账,3月13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2年3月14日-3月31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15个村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落实质量标准要求,加快工作进度,重点督导,确保2022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国办“非农化”“非粮化”文件指导意见,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压实责任;二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的“非粮化”现象能立行立改的,尽快整改到位,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在2025年内整改完毕,并制定整改计划、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分类制定整改时限,确定乡村两级整改责任人;三是对于新发生的“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要立即制止,坚决防止项目区内出现新的“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四是要区分地类性质,结合国土资源部门三调成果,准确区分耕地与林地。五是对于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耕地,落实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相关政策并做好监督工作,对于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4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15个村对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核查,2022年3月31日前形成核查报告(含附件)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0日前迎接巡察组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张官营镇农业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措施。各相关村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构建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要对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成立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跟踪调度,推进排查整改工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人员、政策、资金保障,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同情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政策宣传到位,工作做到位,确保稳妥推进。对历史遗留问题,要给予一定的整改期,切忌方法简单粗暴,切忌损害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属于政策范围的问题坚持通过政策引导解决,对明令禁止严重破坏耕地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依规生产,做到既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又保护农民合法自主经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2月份开始到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对各相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非农化”“非粮化”不定期开展督检查,建立问题反映和督整改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排查整改行动为契机,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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