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露政﹝2024﹞3号
- 索引号
- lsx85/2024-00002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露峰街道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街道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街道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露峰街道办事处作为组织协调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 (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党工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汇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党政办主任)
(纪工委副书记)
(民政所所长)
(信访办主任)
(经济办主任、环保所所长)
(城建办主任)
(应急办主任)
(农业中心主任)
(卫健办主任)
(三创办主任)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综治办主任)
(财税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武装部副部长)
(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自然资源所所长)
(中心校校长)
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所:承担街道灾情临时成立的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
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应急办:承担街道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街道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武装部:在街道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中心校: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三、灾情报告
(一)街道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办公室报告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街道减灾委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8时前汇总灾害信息,街道党政办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二)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发慰问电。
(三)街道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街道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综合办公室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街道减灾委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对街道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四)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街道办事处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赴灾村慰问灾民,查灾核灾,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抗灾需求,帮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组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
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
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组三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街道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紧急救援行动。
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街道办事处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
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附则
(一)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街道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响应修改后报县政府。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减灾委制定,报露峰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后,由减灾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露峰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小组名单
组 长:吴国申(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军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张彩芳(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宋斌辉(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孙东洋(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冰峰(党工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陈固防(党工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玉涵(办事处副主任)
朱晓东(办事处副主任)
王 岩(汇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曹金富(党政办主任)
王传升(纪工委副书记)
蒋春根(民政所所长)
王庆全(信访办主任)
牛芮茁(经济办主任、环保所所长)
马 国(城建办主任)
陈佩佩(应急办主任)
李永豪(农业中心主任)
王学军(卫健办主任)
李 超(三创办主任)
杨聚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徐方方(综治办主任)
王亚辉(财税所所长)
曾顺杰(司法所所长)
买晓磊(武装部副部长)
王勇辉(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岳 明(自然资源所所长)
贾国振(中心校校长)
杨振洋(新华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红利(后营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钟书成(上洼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银龙(下洼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任保安(叶茂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许伟强(东关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 彬(曙光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