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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琴台第五小学招生计划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招生工作的意见》、《鲁山县教体局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和《琴台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区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灿

  副组长:霍小伟

 员:陈艳艳  郭秋月 张莹乐 李建华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户籍在宗庄村、小潘庄村、小马庄村、核桃庄村的适龄儿童。

凡是琴台五小片区内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届时可带上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校教导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可以进入琴台五小一年级就读。

四、计划招生人数:

  2022年秋季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65人。

五、初审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片区内户口的:凡是琴台五小片区内户口的学生,需提供户口本。

2.在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学生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近三个月水电费条。

3.在片区内做生意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学生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近三个月水电费条。

4.在片区内租房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房管局正规租房合同、学生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近三个月水电费条。

注:片区内学生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初审通过的家长可领取填报《小学划片招生材料初审表》,进行学生信息采集;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

六、一年级招生初审具体时间安排:

8月1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6:00

注:提供审核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七、疫情防控要求:

入校审核时要求家长学生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扫场所码,双码正常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排队间隔一米距离。

  八、一年级新生开学报道注意事项:

新生开学到校时需提供近两周(14天)的学生体温健康登记表以及学生72小时内核酸报告等相关资料。

附:《鲁山县琴台第五小学招生公告》在我校大门口张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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