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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第五小学教师管理制度及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琴台第五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与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必须自觉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到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迷信活动。

学校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制度。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实行全员聘任制,凡受聘的教师、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考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学校保障教师、职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待遇。根据国家政策逐步实行工资结构改革,根据考核情况,加大奖罚力度。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对口的进修和培训。

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琴台第五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实施教育教学。学校不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进行教育改革,形成教育特色,切实推行素质教育。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注重个性,着眼发展,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促进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为其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学校依据《德育纲要》做好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确立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德育工作网络及考评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学科要有机渗透德育,坚持正面教育,开展学《规范》,争当优秀的评比活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艰苦奋斗革命传统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努力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优化课堂教学,重视学生学法指导,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组教师搞好教学工作,开展教科研活动。贯彻落实课程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并参与教学管理。

学校根据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需要成立课题研究组,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要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力争多出研究成果,促进学校素质教育。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学工作和沟通班级与家庭、社区之间联系的责任。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和评估。由校长室和职能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教师的师德、考勤、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和批改、教学效果、教育成果及其教育科研诸方面进行考评。

学校依照国家颁发的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加强生理、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促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进行科学教育、劳动教育,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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