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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第二小学评优评先条件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

琴台第二小学评优评先条件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敬业,立德树人,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出评优评先条件。

优秀教师、师德典范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评选程序和办法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在评选推荐时既要面向全体教职工,又要向一线教师倾斜。

3、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推荐工作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推荐的人选必须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 申报者填写申报表。

、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评先表彰工作领导组,负责评选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评选优秀教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优评先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中喜

副组长:王晓丽

组员: 师慧超 贾红梅 王凤英  许涛  李英乐  教研组长

 

                                     琴台二小

                                       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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