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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峰第四小学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露峰第四小学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做到与日常工作、班级管理、任务完成、教育教学质量紧密结合。根据鲁山县人事局、教育局教师职称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我校研究,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晋级评聘方案。

一、成立评聘领导小组组长:张浩亮

成员:全体教师

二、评审程序:

1(符合件者提出人请

2、学校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3、公示参评者相关积分及材料。

4、按指标数组织考核评定(相关材料)

5、公示评审结果。

三、评聘办法

为了给教师们搭建公平的平台,更全面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个教师的起始分为100分,按扣分和加分,得出最后得分,并按从高到低排列以分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及分值(从聘级以来)

1、出现有下列情况的,各扣6

(1)经执法部门裁定为违法行为的:

(2)违反学校规定行事,对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3)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4)受学校以上处理的:

(5)工作期间参与赌博的。

2、出现有下列情况的,各扣4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且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3)工作中推委扯皮的;

(4)因排斥后进生导致学生流失的,每生扣 4;

(5)无理取闹的:

(6)对干扰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

(7)私自安排学生就读的。

()附加分(从聘级以来)

1、从聘级以来,凭先进、优秀同年或下一年累汁加分,国家、省、地、县、

镇、校分别加 754321 分。

2、优质课竞赛、优秀教案课件制作评选加分,省、地、县、镇、校分别加 8

6542(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 1.5、三等奖1)分。

3、其它各种竞赛、评比、创作获奖加分,省、地、县、镇、校分别 654

32(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5、三等奖1)分。

包括辅导学生奖(凭荣誉证书)

4、论文加分:国家、省、地、县、镇、校分别加765432(其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5、三等奖1)(论文须得到县教育局认可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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